環保部:上市公司發生污染突發事件1天即須披露
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今日透露,為滿足公眾的環境知情權,敦促上市公司積極履行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環保部近日將出臺《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在本月25日前,公眾可通過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將意見反饋給環保部。
《指南》共分四章15條,并附錄上市公司年度環境報告編寫參考提綱。根據《指南》,凡在上交所和深交所A股上市的公司均應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公眾披露環境信息,不得虛報、誤導或有重大遺漏。
《指南》規定,上市公司應在年度環境報告中說明下屬各企業常規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排放情況;如遇突發環境事件,上市公司應在1天內發布臨時環境報告,說明污染物數量、有關人員傷害情況等信息。
上市公司發生污染事件未及時披露曾引發輿論聲討。今年7月3日,紫金礦業紫金山銅礦濕法廠發生銅酸水滲漏事故,但直到9天之后才對外公布信息。根據紫金礦業官網資料顯示,該公司于2008年4月回歸國內A股市場,屬于《指南》規定的適用對象。
據了解,近年來我國先后頒發《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和《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等規范性文件推動企業環境信息工作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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