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提速確權發證沒有確權登記 集體土地禁止流轉
國土資源部、財政部、農業部近日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加快農村土地確權登記工作,2012年底實現農村集體土地確權全覆蓋。
“解決權屬問題歸根到底是為了解決權益分配問題,權屬不清,在權益問題上就容易產生糾紛。” 中國土地學會副理事長、中國農業大學教授張鳳榮曾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
國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長朱留華13日對本報記者表示,農村土地要實行憑證管地用地制度。在征地拆遷時,要依據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或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進行補償;凡是進入市場流轉的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必須經過確權登記,做到產權明晰、四至清楚、沒有糾紛,沒有經過確權登記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律禁止流轉。
他進一步解釋稱,之所以設置這個前提,一是為了先確定好流轉的主體,防止出現農村土地“被流轉”或者“代流轉”的情況,比如一塊農村土地被村長流轉出去了,可是該土地的使用權人還不知道。
“其次,現在一些城鄉接合部的集體建設用地的價格比較高,多一分或者少一分地,涉及到的資金金額會比較大,確權登記之后,它的面積及邊界都清晰了,會減少糾紛。”朱留華說。
國土部地籍管理司副司長冷宏志也對本報記者表示,土地流轉的前提必須是權屬清晰,比如你想賣掉一個杯子,首先要弄清楚這個杯子是誰的,杯子具體什么情況。沒有這個前提,其他一切都免談。
雖然意義重大,但朱留華坦承這項工作進展整體滯后,有的地區登記發證率還很低,已頒證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大部分只確權登記到行政村農民集體一級,沒有確認到每一個具有所有權的農民集體。
朱留華透露,到2010年底,我國集體建設用地的使用權發證率在81.9%,宅基地土地使用權的發證率為78.0%。另外,全國各地的發證率也不太平衡。
至于進度較慢的一些原因,國土部部長徐紹史去年曾透露,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經費不足,難度比較大,工作量也比較大,資金利用不足,而且涉及到不少權屬糾紛,也有一些地方主觀上不太支持,它們認為確權頒證之后,征地拆遷難度將進一步增加。”
朱留華認為,總的來看,目前地方政府對這項工作還是趨于重視的,在工業化、城鎮化的過程中,土地流轉行為會越來越多,農民的維權意識也在不斷增強,迫使地方政府不得不重視“確權發證”工作,不管(地方政府)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總歸是比以前更重視了。
此外,國土部此番也給地方政府下了“殺手锏”,將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與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農村土地整治、農用地流轉、土地征收等各項重點工作掛鉤。凡是到2012年底未按時完成工作的,農轉用、土地征收審批暫停,農村土地整治項目不予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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