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再興員工可以隨意穿鞋 但還未退還罰款
東莞市厚街鎮陳屋村金再興鞋廠規定,員工一律穿塑料拖鞋上班,最近氣溫驟降不少員工換上球鞋去上班,遭廠方罰款。昨日,東莞市人力資源局厚街分局通報稱,媒體報道經調查屬實,并勒令該鞋廠進行整改,員工可以隨意穿鞋,而且廠方答應退還此前收取的罰款。
員工可隨意穿鞋上班
厚街人力資源分局昨日向媒體發布一份《關于金再興鞋廠規定員工只能穿拖鞋上班的調查處理報告》,稱媒體報道相關情況后,分局立即派監察員調查了解情況。
報告稱,金再興鞋廠位于厚街鎮陳屋社區,全廠約有員工300人,主要從事皮鞋生產、銷售。分局監察員于14日下午到該廠了解情況,廠方負責人表示報道的情況確實存在,為了防止員工盜竊工廠生產的皮鞋,廠方規定每年5月份至10月份員工統一穿拖鞋,11月份至次年4月份統一穿運動鞋。
針對金再興鞋廠的這些規定,厚街人力資源分局向鞋廠領導解釋有關法律,“分析廠方此規定屬非人性化管理,并口頭責令其立即對此作出整改。”
報告稱,昨日下午,金再興鞋廠提交整改報告,表示經廠方管理層協商討論,工廠立即廢除限制員工統一穿鞋的制度,即員工從15日起可任意穿著個人喜好的鞋子上班,同時廠方將退還罰款給之前因不穿拖鞋而被罰的員工。
罰款退還情況暫不明確
記者為此致電金再興鞋廠員工,其表示昨日開始員工們確實可以隨意穿鞋,不過皮鞋除外;至于退還罰款,其表示暫未聽說。
厚街人力資源分局李姓負責人補充回應稱,鞋廠方面本來只肯答應員工穿皮鞋以外的任何鞋子,但后來經分局工作人員做思想工作后,廠方最終決定所有鞋子都可以穿。
對于罰款問題,該李姓負責人表示,法律規定工廠不得隨意對員工進行罰款,目前金再興鞋廠已答應退還罰款。不過對于從什么時間段的罰款開始退,暫不明確。“不過我們過兩天會再派人過去復查,監督鞋廠的落實情況。”李姓負責人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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