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紡織發布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這里世界服裝鞋帽網的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天山紡織: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日期:2014-10-23附件下載
證券代碼:000813 證券簡稱:天山紡織 公告編號:2014-032
新疆天山毛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1、會計政策變更日期:2014 年 7 月 1 日
2、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進一步完善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
2014 年 1 月 26 日,國家財政部修訂并制定了一系列準則,相繼修訂和發布了《企
業會計準則第 2 號——長期股權投資》、《企業會計準則第 9 號——職工薪酬》、
《企業會計準則第 30 號——財務報表列報》、《企業會計準則第 33 號——合并財
務報表》、《企業會計準則第 39 號——公允價值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 40 號—
—合營安排 》和《企業會計準則第 41 號——在其他主體中權益的披露》等七項
具體的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新會計準則”)。
根據財政部的要求,新會計準則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執行企業會計
準則的企業范圍內施行。根據財政部的規定,本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執行
上述七項新會計準則。
本公司采用的會計基本準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 76 號】《財政
部關于修改<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的決定》進行變更。
3、變更前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
在本次變更前,本公司以持續經營為基礎列報,根據實際發生的交易和事項,
按照財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 38 項具體會
計準則、其后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及其他相關規定
(以下簡稱“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確認和計量。
4、變更后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后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為財政部在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陸續發布的
企業會計準則第 2 號、第 9 號、第 30 號、第 33 號、第 39 號、第 40 號、第
41 號等七項準則和 2014 年 7 月 23 日修改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其
余未變更部分仍采用財政部在 2006 年 2 月 15 日頒布的相關準則及有關規定。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
1、《企業會計準則第 2 號——長期股權投資(2014 年修訂)》
該項準則的規范范圍與原準則相比有所縮減,僅規范對子公司、合營企業和
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的確認和計量,投資方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
控制和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將變為屬于《企業會計準則第 22 號——金融工
具確認和計量》的規范范圍。 此外還引入了其他一些重要變化,包括:強調對
于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核算所依據的“賬面價值”是
指“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在最終控制方合并財務報表中的賬面價值的份額”;明
確投資方對于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以外所有者權益的
其他變動,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并計入所有者權益;調整了核算方
法轉換時的銜接規定;新增了關于持有待售的對合營、聯營企業投資的處理;引
入對通過下屬投資主體所持有的合營、聯營企業投資的公允價值計量選擇權等。
2、《企業會計準則第 9 號——職工薪酬(2014 年修訂)》
該項準則新增了短期利潤分享計劃。利潤分享計劃要同時滿足企業因過去事
項導致現在具有支付職工薪酬的法定義務或推定義務和因利潤分享計劃所產生
的應付職工薪酬義務金額能夠可靠估計這兩個條件的,企業應當確認相關的應付
職工薪酬。
該項準則充實了關于短期職工薪酬會計處理規范,將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養
老、失業保險調整至離職后福利中。將離職后福利計劃分類為設定提存計劃和設
定受益計劃。設定提存計劃,是指向獨立的基金繳存固定費用后,企業不再承擔
進一步支付義務的離職后福利計劃;設定受益計劃,是指除設定提存計劃以外的
離職后福利計劃。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根據設定提存計
劃計算的應繳存金額確認為負債,并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對于設定受
益計劃,企業應當采用預期累計福利單位法做出估計,并將設定受益計劃所產生
的義務予以折現。重新計量設定收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所產生的變動計入其他
綜合收益。此外,該修訂后準則引入了其他長期職工福利,完整地規范職工薪酬
的會計處理。
3、《企業會計準則第 30 號——財務報表列報(2014 年修訂)》
該項準則進一步規范了財務報表的列報,在持續經營評價、正常經營周期、
充實附注披露內容等方面進行了修訂完善,并將“費用按照性質分類的利潤表補
充資料”作為強制性披露內容。該準則要求在利潤表其他綜合收益部分的列報,
應將其他綜合收益項目劃分為兩類:
(1)后續不會重分類至損益的項目;
(2)在滿足特定條件的情況下,后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的項目。
4、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33 號——合并財務報表(2014 年修訂)》 合并
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應當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控制是指擁有對被投資方的權
力,通過參與被投資方的相關活動而享有可變回報并且有能力運用對被投資方的
權力影響其回報金額。
5、《企業會計準則第 39 號——公允價值計量》
該項準則規范了公允價值定義,公允價值是指市場參與者在計量日發生的有
序交易中,出售一項資產所能收到或者轉移一項負債所需支付的價格。明確了公
允價值計量的方法,根據公允價值計量所使用的輸入值將公允價值計量劃分為三
個層次,并對公允價值計量相關信息的披露作出了具體要求。但該準則并未改變
其他會計準則對于哪些場合下應運用公允價值計量的規定。
6、《企業會計準則第 40 號——合營安排》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合營安排日益增多,實務界、監管部門等在
企業會計準則執行過程中提出建議,有必要根據我國實際情況單獨制定一項會計
準則以規范合營安排各參與方的會計處理。
對合營安排進行了定義、分類,并對共同控制進行界定,明確了共同經營和
合營企業各參與方的會計處理方法,包括個別財務報表和合并財務報表層面。
該項準則規范了對一項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參與方共同控制的安排的認定、
分類及核算。合營安排根據合營方在其中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分為共同經
營和合營企業。共同經營,是指合營方享有該安排相關資產且承擔該安排相關負
債的合營安排。合營企業,是指合營方僅對該安排的凈資產享有權利的合營安排。
該準則要求合營方對合營企業的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確認單獨所持有資產,以
及按其份額確認共同持有的資產;確認單獨所承擔的負債,以及按其份額確認共
同承擔的負債;確認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經營產出份額所產生的收入;按其份額確
認共同經營因出售產出所產生的收入;確認單獨所發生的費用,以及按其份額確
認共同經營發生的費用。
7、《企業會計準則第 41 號——在其他主體中權益的披露》
該項準則適用于企業在子公司、合營安排、聯營企業和未納入合并財務報表
范圍的結構化主體中權益的披露。該準則要求披露對其他主體實施控制、共同控
制或重大影響的重大判斷和假設,以及這些判斷和假設變更的情況;并針對在子
公司中的權益、在合營安排或聯營企業中的權益、在未納入合并財務報表范圍的
結構化主體中的權益,分別規定了詳細的披露要求。 根據該準則要求披露的信
息將有助于財務報表使用者評估本公司在其他主體中權益的性質和相關風險,以
及該權益對本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影響。該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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