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前夕紛爭不斷 阿里欲以商標壓京東
電商大戰
“雙十一”大戰前夕,天貓京東起紛爭
核心提示:“雙十一”勁風將到,近日,阿里對外稱已取得“雙十一”在內的注冊商標,并且授權天貓獨家使用該商標,任何其他公司機構不得使用。與此同時,將京東列為“頭號”侵權對象。昨日,倉促應戰的京東卻答復稱,阿里行為有違互聯網開放精神。兩強對壘,蹭車不易。一場提前到來的大戰,也讓一彪正嚴陣以待的網商們,開始嘀咕今年的營銷往何處走。
阿里揮劍
阿里巴巴發公函,欲獨霸“雙十一”
近日,阿里巴巴一封公告函,讓眾多欲共同狂歡的小伙伴們瞬間安靜了下來。“阿里已注冊‘雙十一’商標。”“使用者將受到法律追責。”一時間,商量對策,修改廣告,成為不少電商共同的事情。
光發個函,倒也不至于這么大動靜。之所以引起四處尖叫的原因,主要還在于阿里喊話同時,開始劍指京東。“阿里巴巴在公告函里所提到的少數電商,第一個中槍的就是京東。”一位知情人士告訴本報記者,公告函發出的同時,已傳出有多家媒體接到其要求封殺京東廣告的消息。而阿里所給出的原因,正在于京東等電商侵犯了天貓“雙十一”的商標權。
“這事對京東影響挺大的,公告函發出不長時間,京東就臨時取消了京東雙十一媒體溝通會。”一位長期與阿里、京東合作的媒體人士稱。
狂歡變獨歡,阿里違背開放精神
在被隱性點名后,京東在昨日對外發布了一封公開信,其稱,11·11已經成為全零售行業的節日,也是消費者的網購狂歡節。該電商企業一貫倡導開放和生態,卻試圖將此節日以“合法”的方式據為己有,甚至用威逼利誘的手段給媒體和電商同業公司設置障礙,實在是有違開放的互聯網精神,有違公平競爭原則。這種借法律之名、行壟斷之實的行為,實質上限制了廣大消費者本應享有的充分知情權、選擇權和參與權,損害了消費者利益。”而這其中的“該企業”,則被外界普遍認為點的是“阿里巴巴”的名。
一位電商行業人士分析稱,“雙十一”的成功,可以看成是零售業電商通力合作的結果,阿里僅以注冊商標來收攬“雙十一”功勞,多少有些偏頗。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