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中國勞動法與國際標準有差距
全球鞋業巨擘耐克(Nike)在一份報告中表示,由于中國勞動法中的“差距”,耐克在華代工工廠員工無法享受與其它國家員工同等的保護。
耐克在其首份關于在華企業社會責任行動的報告中表示:“我們對于中國政府加大員工權利保護的重要措施表示贊賞。”耐克在中國有180家合作工廠,這些工廠聘有21萬名員工。
“然而,如果把中國勞動法與《國際勞工組織公約》(International LabourOrganisationConvention)規定員工基本保護相比,中國員工所享受的保護仍與其它國家員工存在差距。”
這份報告是耐克在今年北京夏季奧運會舉辦之前,提高其在華業務透明度措施的一部分。該公司35%的鞋類采購自中國。耐克還暗示,盡管今年中國開始施行新的勞動合同法,但中國現有勞動保護機制仍落后于國際勞工組織所設定標準。
報告稱:“我們鼓勵所有國家的政府,承認并尊重國際勞工組織第87號和第98號公約所包含的關于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的原則。”報告沒有特別列出中國。
耐克是《中國勞動合同法》(labourcontractlaw)早期的支持者,這部法律提高了雇員的集體談判權。耐克負責社會責任事務的副總裁漢納·瓊斯(HannahJones)表示:“我們之所以支持這部法律,是因為我們認為這是一件好事。”
中國唯一得到政府批準的工會——中華全國總工會(All China Federation ofTradeUnions)在耐克約半數在華代工工廠中設有代表。
維權人士希望新的勞動合同法,能夠有助于在那些中華全國總工會沒有設立代表的企業,建立更多獨立工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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