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pct專利
PCT(專利國際申請)
PCT簡介
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簡稱PCT)簽訂于1970年,并于1978年生效。我國于1994年1月1日加入PCT,成為PCT的正式成員國。同時中國專利局也成為PCT國際受理局、國際檢察局、國際初審局。
PCT申請分為二個階段:PCT國際階段和PCT國內階段;
1.國際階段:(1)受理專利申請和對專利進行形式審查;
(2)國際檢索;
(3)國際初步審查。
2.國內階段:相關PCT成員國審查決定PCT專利申請是否能獲得該國的專利。
PCT申請人資格
條約規定,條約各締約國的國民或者居民都有權提出國際申請,因此,中國的國民(包括單位和個人,并且不論其居住地或者營業所所在地是否在中國境內)和居民(不論其國籍是否屬于中國)都有權提出國際申請。
PCT申請的好處:
一、獨特并且靈活的程序
1.一份申請,以一種語言(中文),向一個受理局(中國專利局)提出,進入各國家階段以前,可代替多份外國申請;
2.以最小的花費,向外國提出申請的決定可以推遲到自優先權日起30個月;
3.在進入國家階段之前,可以對發明的經濟價值及獲得專利的可能性進行估計;有更多的時間準備高質量的譯文供國家階段使用;可以更好的籌劃國家階段的費用。
二、較大的靈活性
1.要想避免更多的花費,可以簡單地不再進行申請程序或不進入國家階段;
2.國際階段作出的修改對所有的指定/選定的國家均有效力;
3.更直接、更迅速地獲得各指定/選定國家專利權。
PCT國際階段
國際階段的主要程序:
國際初步審查
一、受理專利申請和對專利進行專利性審查
PCT專利申請人在申請的同時就要指定該申請將在哪些成員國有效,這些被指定的國家稱為"指定國"。
中國專利局作為PCT受理局認為專利申請文件和專利申請手續完備的,即確定國際申請日。國際申請日表示自該申請日起,PCT國際申請在 每一個"指定國"具有相當于正規的國內申請的效力,該申請日也成為在該指定國的實際申請日。
PCT受理局將對國際PCT申請的文件進行形式審查,審查合格后則將國際PCT申請文件分別送交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和國際檢索單位。
二、國際檢索
PCT專利申請提交后,在規定的時間內,中國專利局作為國際檢索單位將對PCT專利申請進行檢索,并作出國際檢索報告。該檢索報告在定的時間內將盡快送交PCT專利申請人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
國際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滿18個月后,國際局將公布PCT國際專利申請和國際檢索單位作出的檢索報告,并將該申請連同檢索報告送交該PCT專利申請要求的"指定國"的專利局。
三、國際初步審查
《專利合作條約》規定,國際初步審查程序不是強制性的。參加條約的國家如果是受PCT第二章約束的,其申請人可以請求國際初步審查單位對其申請進行國際初步審查。
國際初步審查的目的是為了就發明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提出初步的意見。該審查意見對各個指定國沒有任何約束力。但是,PCT規定的標準是當前國際上通用的標準,而且該審查意見是由為數不多的國際初步審查單位在國際檢索的基礎上作出的,所以該報告應當是比較可靠和可以依賴的。
在參加《專利合作條約》時,有些國家不受PCT第二章約束。申請人請求國際初步審查時,只能從受PCT第二章約束的指定國中選定一些使用國際初步審查結果的國家,這些國家被稱為"選定國"。
中國專利局作為國際初步審查單位對國際申請進行審查后,將提出國際初步審查報告送交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并由國際局轉交申請人,同時國際局還將國際初步審查報告送交該申請的"選定國"。
PCT國家階段
當國際專利申請在國際階段的工作結束后,在規定的時間內,PCT專利申請人將按照申請時指定的國家或者在請求初步審查時選定的國家進入各個國家的國內審查階段。PCT專利申請是否能獲得該指定國或選定國的專利,將由各指定國或選定國審查決定。
PCT申請的國際階段
需要提供的材料:
1、提供信息(指令信)內容:申請的發明名稱,發明人姓名和地址(中英文),申請人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中英文),申請人國籍、電話等。
2、指定要求進入的國家,并指明申請專利的種類(發明、實用新型)。指定國在提交申請后不可以增加;指定國超過6個,指定費不再增加。
3、委托書:一件申請提交一份委托書。委托書必須是由申請人簽字的原件。申請時沒有提交委托書的,申請人可以補交。
4、如果已申請中國專利,提供申請中國專利的申請文件,包含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摘要、附圖。在提交PCT申請時可以修改原申請文件。
5、如果未申請過中國專利需提交技術交底書。
技術交底書:包含發明名稱,該發明的技術領域,該技術領域的現有技術情況,本發明的目的和實現發明的技術方案,該技術的實施效果,必要時可提供附圖對發明進行說明。申請人也可以用口述辦法提供上述信息。。
6、簽署委托代理合同
7、簽署申請權屬聲明
PCT申請的國家階段
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進入指定/選定的國家。此時需要將申請文件翻譯成該國的官方語言,辦理相應國家的進入手續。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