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流量不足以補償現有債務
破產是企業經營的一種結果。達到這一結果的過程是一系列可識別的環節:穩健經營——不穩健經營——財務困境——破產。
財務困境:現金流量不足以補償現有債務
企業界在使用財務困境這個詞時,其含義也是多樣的,它可以是,1.當企業債務的相對價值“微不足道”時,發生財務困境。2.企業現金流量不足以抵償其現有債務的情況,這些債務包括應付未付款、訴訟費用、違約的利息和本金等。財務困境通常導致企業與其中至少一個債權人的重新談判。3.企業現有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不匹配。由此可見,從不同的角度來看,其含義截然不同。我們從事件的結果來分析其原因。在現實中,我們可以看到當企業現有資產價值不足以償還負債價值或企業經營現金流量不足以補償現有債務時,在這種情況下,公司通常有破產和重組兩種后果。企業現有資產價值不足以償還負債價值是指資本收益能力的絕對低下,因此破產是其必然后果。企業經營現金流量不足以補償現有債務可能反映資本流動能力的相對低下,可以通過一系列非常行動使企業免于破產,維持企業繼續經營的能力。這些行動包括:出售主要資產;與其他企業合并;減少資本支出;發行新股;與債權人協商談判;債權換股權。其中前三項屬資產重組,后三項屬債務重組。當這些行動無效后,才進入破產程序。
上述兩種情況的性質是不同的。后者可以說是一種“困境”,還可以通過一系列非常行動恢復企業繼續經營的能力。因此,把后一種情況定義為財務困境,即企業經營現金流量不足以補償現有債務。
落入財務困境的企業,要恢復其繼續經營的能力,必須承擔一定的成本——財務困境成本。
按照資產收益與資產流動匹配的狀態,可以把財務困境分成兩類:
虧損型財務困境
虧損企業按其虧損時間,可分為偶然虧損企業、間斷虧損企業和連續虧損企業三類。偶然虧損企業是指歷史上沒有虧損發生,只是目前一年虧損的企業;間斷虧損企業是指歷史上虧損時有發生,但并非連續虧損的企業,即時盈時虧的企業;連續虧損企業是指連續二年以上虧損的企業。弄清這一點很必要。因為我國財務制度規定,企業虧損可由以后年度利潤彌補,企業盈利可以先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然后計繳所得稅,但彌補期限不能超過三年。若三年連續虧損,則第一年虧損就無法彌補。企業虧損的主要原因可能是:①銷售收入過小,成本費用過大;②銷售收入過小,現金短缺;③成本費用過大,現金短缺;④銷售收入過小,成本費用過大,現金短缺。對于前三種情況企業若能加強管理,問題不難解決。但是第四種情況則是進入財務困境。若不采取強力措施,恐怕企業只能破產,別無他途。
例如1976年,北美農機業三巨頭MasseyFerguson、國際Harvester和Deere的市場份額分別34%、28%、38%。隨后由于石油價格上漲,通貨膨脹高居不下。1979年聯邦儲備銀行提高利率,希望抑制通貨膨脹。但此舉增加了用戶融資購買農機的資金成本,農機需求顯著下降。MasseyFerguson和國際Harvester公司由于債務負擔重而陷入嚴重的財務困境。而債務負擔輕的Deere利用未使用的債務融資能力進行必要的投資,支持陷入困境的經銷商。1980年,Deere公司在北美農機市場占有率上升到49%,而MasseyFerguson、國際Harvester分別下降到28%、22%。1980年底,農機業需求仍不景氣。由于債務融資能力下降,Deere公司面臨削減投資項目和在發行新股的抉擇。1981年1月5日,Deere公司宣布發行1.72億美元新股,用于投資必要的項目,同時償還部分債務,降低債務比例。Deere公司因此重新儲備了債務融資能力。而債務沉重的競爭對手MasseyFerguson公司和國際Harvester公司一直處于財務困境,最終均宣布破產。
盈利型財務困境
盈利企業按其發展狀況,可分為穩健發展的盈利企業和超常發展的盈利企業。超常發展是只求利潤,不顧風險的直線發展或急劇成長。盡管不乏有通過貸款、高負債進行高風險的投資擴張獲得超常發展而成功的企業家和企業,但“技改和擴建債務危機現象”非常普遍,財務危機深重、甚至破產的企業不勝枚舉。盈利型財務困境往往始發于擴大銷售。為了擴大銷售,于是增加產成品存貨,原材料存貨,增加應收款項,增加設備投資。具體表現為一見訂貨踴躍,就唯恐生產能力不足。增加設備,進行固定資產投資,而自有資金又不充裕,于是借款。導致了固定資產過大,負債過大。
而固定資產購置后,必需要較多的相關原材料和在產品資金。這就造成存貨過大并促使產成品資金上升。同時,由于借債或賒購的增加,負債進一步增大。這樣產成品存貨過大,造成賒銷量過大,應收款項過大;應收款項過大又進一步導致借款的增加或應付款的無力支付,負債再次增加,這就出現了惡性循環。一旦市場變化,銷貨銳減,勢必出現現金短缺,進入“有利可圖,無錢可用”的財務困境。
穩健經營:要“有利可圖,有錢可用”
企業的問題往往從資金開始,并向管理的各個層次蔓延,最終引發企業破產的危機。
1.確立穩健經營目標
穩健性在經濟領域通常是指抵御消極事件的能力。穩健經營應該是:一個企業具有償付能力,而且持續具有這種能力。從它的資產負債表上看,連續若干期間資本凈值是正數,現金流量表的凈現金流量也是正數。這說明企業的贏利能力與償付能力是相匹配的,效率和贏利相輔相成。在充滿風險和競爭的市場中,若沒有效率,企業將會虧損并最終破產;若沒有流動性、資本不夠充足,則企業就比較脆弱,當遇到外界力量的沖擊時,很容易
倒閉。美國W.T.Grant公司的破產事件就敲響了這種危機的警鐘。W.T.Grant公司是一個大型全國零售組織,于1975年宣布破產。針對這次破產事件,許多人覺得突然,因為損益表顯示,W.T.Grant公司直到宣告破產那一年均為盈利。但日后發現,它在破產前的10年中有8年的現金凈流量為負數。公司的效率和贏利早已嚴重扭曲。
在現實中,我們經常發現一些具有獲利能力的企業卻在困境中掙扎,而一些虧損企業仍然能夠持續經營。這說明存在一種經營能量,它應與企業獲利能力相關,與資本流動能力相關。
持續的獲利能力是企業價值的驅動,而適度的流動能力則是企業持續經營的保障。這種經營能量即是企業的穩健經營能力。
“經營穩健度”表示資產收益與資產流動的匹配程度。這個指標的簡單估計方法是把連續期間的資產期望收益率與現金流量指數進行比較。即:
經營穩健度—期望收益率/現金流量指數
在使用“經營穩健度”時,要分析資產期望收益率與現金流量指數的變動方向。穩健度的值在1左右,是適度穩健的;穩健度的值大于1,需要進一步分析公司資本體系的結構,可能的結果是:1.過度穩健。說明其中存在資源浪費問題,即過分籌資。籌資活動不是目的,目的是支持經營活動,最終通過經營活動產生充足的現金流,過分籌資就是對證券市場的透支,也是對企業本身融資能力的透支,因而不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2.不穩健。公司資產收益能力弱于其流動能力,表示企業的持續經營主要是依靠籌資活動來維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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