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縣五項措施深化國有資產管理改革
今年以來,金寨縣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要求,探索國有資產管理新舉措,創新國有資產管理新方式,推動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不斷發展。
一是深化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改革。在制度設計上,按照 “產權集中、統一運營、市場運作、促進發展”的總體要求,實行國有資產產權集中管理,授權運營,把分散沉淀的國有資產轉化成高效流動的國有資本,實現國有資本裂變擴張,最大程度地保值增值;在制度規范上,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縣直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意見》、《金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房產出租管理暫行辦法》、《金寨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資金管理辦法》等文件;在實際操作上,成立由紀檢監察、財政國資、國土、房管等部門參加的資產核查劃轉工作組,現場辦公,一站式服務;在資產運營中,對經營性資產在變更租賃關系基礎上,實行到期房產一律公開拍租,對辦公性房產在明確管理責任基礎上,實行合同化管理和有償使用。目前,全縣集中劃轉行政事業單位土地45.5萬㎡、房產24萬㎡,評估市值32億元,實現房產租賃費收入1031.44萬元。
二是推進全縣國有企業改制。出臺《推進全縣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實施意見》、《金寨縣改制企業國有資產集中管理實施辦法》,對全縣28家停產半停產狀態的國有企業,按照“一退兩置換”和“分類指導、部門負責、整體推進、保持穩定”的總體要求,實行整體推進、分企實施、資產集中管理。目前,改制企業職工身份解除工作已基本完成,固定資產移交工作正在穩步推進。
三是開展正常經營國有企業資產全面審計工作。縣財政局(國資委)會同縣審計局公開選擇社會中介機構,對全縣不包括政府投融資平臺在內的22家國有企業近三年經營活動和資產管理情況進行全面審計;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以“清單”形式交辦企業主管部門,要求逐一整改到位,并將整改結果報送縣監察、審計、財政國資等部門;在審計基礎上,對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的企業固定資產進行清理登記,建立信息臺賬,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四是啟動縣級政府投融資平臺負責人管理改革。制定《金寨縣級政府投融資機構負責人管理暫行辦法》、《金寨縣級政府投融資機構負責人薪酬管理及業績考核辦法》,旨在通過選拔、任用、考核等管理手段完善政府融資平臺法人治理結構,規范國有資產運營管理。
五是謀劃在運營國有企業改革工作。制定《金寨縣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總體方案》,按照規范一批、改制一批、注銷一批的改革方式,推進縣屬國有企業進行分類改革,對咨詢、勘測、設計、評估、監理等中介服務類企業脫鉤改制,對工商服務和建筑施工等競爭類企業實行混合所有制,對既無人員又無資產,注冊公司后未開展實質性業務的企業依法進行注銷,對有資產但無人員或人員較少的企業依法進行拍賣或轉讓,逐步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促進縣域國有經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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