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臺機關差旅費管理新辦法
日前,市財政局參照《江蘇省省級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以省財政廳公布的分地區、分級別、分項目差旅費標準為基礎,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鹽城市級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
差旅費標準按照分級別、分項目的原則制定。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登記乘坐交通工具,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費限額標準內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賓館住宿。
加強出差審批。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加強報銷管理。差旅費報銷時應當提供出差審批單、機票、車船票、住宿費發票等相關憑證,住宿費、機票支出等按規定用公務卡結算,未按照規定開支的差旅費,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加強監督問責。各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工作人員出差活動和經費報銷的管理,建立健全內控制度,規范審批手續,嚴格控制差旅費支出。對單位無出差審批制度或出差審批控制不嚴、虛報冒領差旅費、擅自擴大差旅費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不按規定報銷差旅費、轉嫁差旅費等行為的相關責任人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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