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不給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引發訴訟頻頻
近日,駐馬店驛城區法院對該市腫瘤醫院員工劉輝訴本單位不給其繳納養老保險金一案進行了判決,判定腫瘤醫院一審敗訴。無獨有偶,去年12月28日,驛城區法院審理一起類似案件,一名叫胡書聘的女員工也因腫瘤醫院未給其繳納養老保險金而訴至法院,腫瘤醫院同樣遭到敗訴。
劉輝告訴記者,他是2005年應聘到腫瘤醫院的,從事臨床檢驗工作,雙方簽訂有勞動合同。工作期間,院方為他繳納了部分養老保險金,但直至2012年5月,院方共有56個月沒為他繳納養老保險金。為此,他多次找到院方負責人,要求為其補繳。但院方每次都以經費不足為由來打發他。“走上法庭也是無奈之舉,但也只有這樣才能維護我的合法權益。”劉輝對記者說。
另一位狀告腫瘤醫院拖欠養老保險金的胡書聘女士也向記者簡單講述了事情的經過。胡書聘是2006年12月份應聘到腫瘤醫院工作的,其間,院方僅為其繳納了一年的養老保險金。為此,胡書聘多次找到院方協商,但終不得果。直至2012年,胡書聘離職,院方也沒有為其補繳拖欠的養老保險金。案件審理時,院方并未派人應訴或提交書面答辯,驛城區法院缺席判決腫瘤醫院敗訴。
采訪時,腫瘤醫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員工告訴記者,劉輝、胡書聘因為辭職才敢與單位打上了官司,事實上醫院還有其他員工被欠繳養老保險金,但因還在上班,故敢怒不敢言。據了解,該市腫瘤醫院是一家股份制民營企業,在駐馬店已行醫多年,院方醫務人員多為聘用制。依法為職工繳納養老等保險金是企業應盡的義務,如果醫院不大明白法律的規定,那么連續出現這樣的糾紛,也該上了一堂法制課,但這家醫院采取不應訴不答辯的做法實在令人費解。
據知情人報料,前些年,腫瘤醫院曾向民間融資,進入2014年,由于該市出現多家擔保公司倒閉,一些投資人擔心資金安全,向院方提出兌現要求,使得醫院的資金周轉出現問題。對此,有的職工表示理解,但更多的人表示,醫院畢竟在正常運轉,拖欠幾個月尚可寬容,如久拖不決,甚至惡意逃避,那只有讓法律來評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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