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懲戒員工引發矛盾的事件層出不窮 濫用法律傷人傷企業
近一年來,企業懲戒員工引發矛盾的事件層出不窮,前有阿里巴巴“月餅門”事件,后有員工菜盆內洗內褲被開除事件等等。作為企業管理員工的方式,用工懲戒一直是許多企業管理員工常用的“利器”,事實卻是,這“利器”運用不當,可能給企業帶來“后患”。上海律協勞動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就企業用工懲戒問題展開討論。
案例一:2016年5月,一個女白領使用打車軟件叫車上班,說下車后用手機支付。當天司機師傅等了很久,一直沒有等到該白領支付車費,直到第二天仍沒有收到。在這期間,司機師傅撥打了好幾次她叫車時使用的手機號碼,一直處無人接聽的狀態。
之后,司機根據該白領下車的地點找到她的公司。開始時,該公司的前臺拒絕為司機提供公司內部電話幫忙找人,可是司機師傅堅決的態度引來了公司的HR。在公司HR了解了事情前后經過后,通過手機號碼找到了該白領,并督促其支付了前一日的36元車費。
車費已經補交了,但是事情還沒有結束。出乎司機師傅的意料,這位白領之后即被公司開除。
案例二:2012年2月14日,有員工舉報在12日凌晨2點,有兩人私自進入和平飯店的廚房偷拿物品。經查看監控錄像后發現,該兩人為飯店總機接待員小張和小王,兩人隨后書面承認曾進廚房拿了兩個蘋果。
根據飯店《員工手冊》的規定:“有偷竊或貪污飯店、客人、員工的物品、錢物等行為的,作辭退處理”,飯店隨后與兩人解除了勞動合同。但是,小張與小王卻認為自己在當班期間因感饑餓,路經廚房時進去拿了兩個蘋果充饑,而蘋果價值較低,只是“偷吃”,不構成“偷竊”。
分析:律師們首先對企業用工管理懲戒權的法理基礎進行了明確。主要有三種觀點:一,固有權說:企業為了維持工作規律、經營秩序的需要,理所當然擁有對于職工管理的權限,一般也稱為用工自主權。二,契約說:企業對于員工的懲戒,以雙方在勞動合同上進行約定的行為為限。三,維護企業秩序說:企業就維持企業秩序中必要的事項,訂立一般性規則,進而依其所制定的規則對違規的職工施加懲戒以制裁,同時員工也負有遵守的義務,也就是說,要根據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進行懲戒行為。
有律師提出,勞動義務是企業用工管理懲戒的基礎。行業習慣、行業慣例、規章制度、勞動合同約定都是懲戒的基礎規范。考慮懲戒權問題,不能只看義務,還要看權利,比如財產權。當個人行為影響了企業的財產權、影響企業的收益,那么員工也應該有義務修正自己的行為。
更多相關的資訊敬請關注世界服裝鞋帽網吧。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