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城拖三年未開業 開發商退房不退錢
“房子交了全款后,開發商卻不交房,想退房也不給退錢了。”市民臧女士稱她2007年在城陽仲村社區購買了一間店鋪,開發商青島國際服裝城置業投資有限公司在合同中承諾2007年5月份開業,但直到2011年還未見到房子的蹤影,現在錢也要不回來了。
市民:錢全交了房子卻沒了蹤影
“房子付了全款后,開發商卻說不建了。”市民臧女士稱,2007年開發商青島國際服裝城置業投資有限公司準備在城陽仲村社區開發一座大型的服裝商場,并承諾2007年開業。她認為商機不錯,就與開發商簽訂了購買合同,一次性付了18萬元全款,購買了一間30多平米的店鋪,打算做服裝生意。臧女士表示,“服裝城直到2008年還未開業,后來開發商告知,開發方案已經修改了,不建設服裝城,以后改建家具城。”
由于開發商在沒有通知業主的情況下突然臨時改變了計劃,臧女士決定向開發商退房,并索要所付款項及違約金。然而讓臧女士沒有想到的是房子退了,卻拿不到退款。臧女士稱,她每次到開發商處索要退款時,開發商都以手里沒錢為由推脫。直到2011年服裝城都未開業,錢也沒有蹤影。
開發商表示“我們什么都不知道”
隨后,筆者電話聯系到了青島國際服裝城招商處電話,工作人員稱“青島國際服裝城現在已經改為家居廣場,對于臧女士的情況,需要聯系公司行政部的張主任。”
根據招商處提供的電話,筆者又聯系到了青島國際服裝城置業投資有限公司行政處,一位姓梁的女工作人員接聽了筆者的電話,當說明來意后,這位工作人員表示,“你說的臧女士的事情,我們什么都不知,我們的領導今天都不上班,他們的電話我也不知道,你不要再往我們這里打電話了。”便迅速掛斷了筆者的電話,隨后筆者多次咨詢聯系都遭到拒絕。
律師用戶可以根據合同到法院起訴
針對此事,筆者咨詢了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的單正國律師,單律師表示,如果業主與開發商在合同中對交房時間等具體細節都有明確約定,而開發商沒有根據合同進行履行,則開發商屬于違約行為,如果業主與用戶不能達成和解,用戶可以根據合同到法院起訴開發商的違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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