絲綢業重新振奮中華
中國是絲綢的發源地,已有近7000年的歷史。中國絲綢做得精細、外觀絢麗、穿著舒適,自古以來深受各國人民的喜愛。
絲綢生產與貿易是我國古代文明中輝煌的一筆,幾千年來經歷無數起伏。我幾十年工作的重要內容恰是絲綢產銷。
繭絲綢行業是我國的優勢產業,繭絲綢的產、供、銷是一條較長的產業鏈,從養蠶、收繭、烘繭,絲綢及服裝生產到在國內外銷售,環環相扣、節節相連,關系十分密切,某個環節出了問題就會影響全局,給繭絲綢業造成不小的損失。長期以來,我國繭絲綢業分別由農林部、供銷合作總社、原紡織工業部、商業部、外貿部分管,由于各部都有自己的管理模式,當某個環節出現問題時,協調起來較為困難。例如1974年時,蠶繭和絲綢的產量持續增多,但出口卻因國際市場蕭條而大幅下降,與1973年相比,絲出口下降47%,綢出口下降35%,造成大量繭絲綢積壓。有關部門主張解決,最后只得由國務院出面采取以外補內的措施,將絲綢出口的部分贏利用于降低內銷用繭絲的價格,以擴大內需,繭絲綢的積壓問題才得以緩解。這件事情發生后,從業者認為,改進繭絲綢的管理體制已經刻不容緩。
時間到了1978年1月,農林部、供銷合作總社、紡織工業部、外貿部的6位同志向國務院提交了“對大力發展蠶絲生產,力爭擴大絲綢出口的意見”的報告,重點建議成立中國絲綢專業公司,集農、工、商、貿于一體,專管繭絲綢的生產、收購、內銷和出口,統一計劃,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為國家多創財富。李先念副主席30日看到報告后,立即批示給余秋里、谷牧副總理等領導同志,批示說:“這些同志對發展蠶絲生產,擴大絲綢出口的意見很好,他們那樣熱心,我們也應認真支持,不要使他們灰心……”幾位副總理閱后,都表示同意李先念副主席的意見,隨后除給絲綢業一些優秀代表的政策外,還于1978年4月20日委派國務院財貿小組組長陳國棟同志負責研究繭絲綢業的體制改革工作。
在陳國棟同志領導下,成立了中國絲綢公司籌備組,與各部門、各主要產區進行協商,對國內外繭絲綢業的管理模式進行調研,起草了公司章程等等,于1979年10月10日發表了“關于成立絲綢專業公司、大力發展蠶絲生產,擴大絲綢出口的建議”的報告。1980年3月14日,國務院以國發(1980)65號文件批轉財貿小組的報告,同意成立中國絲綢公司。
后來,全國政協和人大開會時,從業絲綢的代表委員呼吁改革繭絲綢管理體制,成立絲綢專業公司。陳國棟同志調任上海市委書記后,國務院財貿小組王磊同志受命繼續負責絲綢公司的籌備工作。在財貿小組的精心籌備下,中國絲綢公司已得到各有關部委和省市的認可,由于農業部門參與尚不成熟,絲綢公司改為工、商、貿即產供銷一體化的公司。
1981年7月30日,國務院調整辦公室上報了“成立全國性絲綢公司條件已經成熟”的報告。確定了中國絲綢公司的性質、任務和經營范圍,組織機構和管理體例以及經營管理等,于11月16日上報國務院。12月7日國務院1981年第25號公報(總號372)批轉財貿小組報告的同志,通知中稱“成立中國絲綢公司是對絲綢管理體制的一大政策,同時也是整個國民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的一種嘗試”。文中指定公司由財貿小組代管。(后來改為由國家經委代管)。1982年,中國絲綢公司正式成立,王磊為董事長,周化民、秦漢卿為副董事長。{page_break}
中國絲綢公司成立后,由于統一管理,產供銷各環節運轉順暢,有問題均在內部很快解決,生產和銷售迅速上升,在1982年到1986年5年中,絲綢工業總產值增加69.7%,絲產量增加26.12%,綢產量增加79.8%,絲綢出口創匯增加58.32%,絲出口量增加63.63%,綢出口量增加18.64%,服裝出口量增加135.65%。
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入,計劃經濟逐步為市場經濟所替代,民營企業也逐漸崛起,托拉斯形式的全國統一管理模式,漸漸不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1987年,國務院順應經濟發展形勢,撤銷中國絲綢公司,但產供銷統一管理的模式一直被沿用下來,很多國營和民營絲綢企業大多采取工商貿合一或農工商貿合一的做法,并收到了較好的經濟效益。
多年來,我國的絲綢貿易模式隨著市場需求的變化不斷調整,不但為國家帶來了良好的經濟效益,也促進了行業的飛速發展。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近年來,我國的絲綢產品在國際競爭中逐漸式微,不但與意大利的絲綢產品存在一定差距,而且出口受到日本和印度等國家絲綢產品的挑戰。將絲綢這一中華瑰寶發揚光大,是我們這一輩老紡織人的愿望,也應是行業“十二五”規劃中重點關注的問題。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