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需要讓利時家紡經銷商應先把利潤讓給導購
曾經有位經利潤讓給誰?”
這是一個相當敏銳的問題。筆者認為,如果需要讓利,那么就將利潤讓給自己的員工。在解釋原因之前,我們先來討論這樣一個問題:一件進價800元,零售價1000元的產品,如果商家只賣800元,顧客不會認為商家不賺錢,這是由買賣關系以及顧客的消費心理所決定的。但是,如果將利潤讓給員工,他們自身就會很清楚,并會為了額外的收入賣力向顧客推銷產品。所以,這就不難回答剛才的問題,也不難解釋為什么我們要把利潤讓給員工的原因了。
但是,這種方法有一定的限制。首先,讓利產品不適合低價產品,它應定位于高端,而且是少部分高價產品,在季節上也應以淡季為宜,不能經常做。這主要是由于,對于高端產品,讓出去一部分利潤后,商家依然可以獲取大部分的贏利,讓出去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之所以選擇少部分,是因為太多則會讓員工在推銷時無所適從,沒有重點,將所有的產品向顧客推銷一遍,可以想象顧客的心理和反應;選擇在淡季,一來可以提升淡季銷量和業績,二來可以提高導購工作的積極性。
所以,當需要讓利的時候,商家應該先把利潤讓給導購,只有當讓于利導購也無法解決銷售問題時,再考慮讓利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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