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撕林志玲的陳冠希,坐擁潮牌年入1000萬美金
昨晚開始,陳冠希又上熱搜了,熱搜榜上的小標都不是熱,是爆!不過,這回的對象是林志玲。
陳冠希手撕狗仔、手撕博主早就不稀奇了,但這次不一樣。這次撕的可是看似人畜無害的志玲姐姐,于是陳冠希的微博一發出來就炸了。
隨后,吃瓜群眾終于等來了林志玲的回應,她透過助理發話了:“林志玲有看到新聞,對于陳先生作為…應該是覺得莫名其妙,傻眼吧,因為她根本不認識對方啊,也不知道為何對方要罵她,也許其中有誤會。”不過,在真相出現之前,我們不能妄議,更不能說誰對誰錯,或許背后還有很多內幕。
今天聊聊作為創業者的陳冠希,這些年生意做的怎么樣?
在2008 年艷照門一事之后,他幾乎可以說是聲名狼籍,欠了經濟公司一屁股債,沒多久富豪老爸陳澤民又宣布破產。所幸他早早便懂得利用自己的明星效應和潮人形象,早在03年就創立了潮牌CLOT,今天扒哥就跟你聊聊這些年陳冠希的創業之路。08 年陳冠希修完電腦后宣布無限期退出娛樂圈。他沉寂了 8 年了,很多人認為陳冠希玩完了!
但去年 12 月,陳冠希帶著他長達 70 分鐘的紀錄片《觸手可及》回來了,他用 so fxxking real 的一面展示了他的工作、他的生活。當時一度成為了刷屏級事件,在微博上病毒式傳播,在朋友圈里關于他的各種 10W+文章連續刷屏一周+。
他結結實實的告訴我們:陳冠希沒有完蛋,他反而活明白了!
在紀錄片第一集《嘻哈生意》中,陳冠希披露了一個驚人的事實:11 年前,他投資 250萬港元開創的潮牌生意,目前每年有 1000萬 美元的營業額。
一個負面纏身的藝人,不可阻擋的成了廣受青少年朋友追捧的商業偶像!
{page_break}中國第一潮牌 CLOT
CLOT 是陳冠希創辦的凝結集團(CLOT FAMILY)的簡稱,及公司旗下的潮牌名稱。
凝結集團是一個 LIFESTYLE 的公司,創辦于 2003 年 6 月。主要以創作服裝(包括 CLOT 品牌服裝以及在香港的 JUICE 店鋪)、策劃 PARTY、幫助服裝公司做 Consultant 等。
CLOT 品牌服裝是中國第一潮牌,在全球潮流品牌中占有一席之地。該與凝結集團同時創辦,現任主理人為陳冠希。CLOT 與 NIKE、PEPSI、levi’s 等著名服裝品牌都有密切合作,而 CLOT 的店鋪 JUICE 也成為了香港的旅游勝地。
艷照門事件之后
他以平均每年開一家新店的速度
擴張他的潮牌生意
陳冠希目前擁有兩家公司,其中一間是 CLOT COMPANY LIMITED。根據公司官方網站介紹顯示:
UICE 北京三里屯店
加上美國的 3125C,他一共 8 家潮牌店。可以看出,自從 2009 年開始,陳冠希保持了平均一年一家新店的速度擴張他的潮牌生意。
冠希哥在《觸手可及》中還有一個嚇人的大計劃,他要開 50—100 家 JUICE,覆蓋國內一二線城市。
你以為開潮店真那么好賺?
首先你得是陳冠希
陳冠希被稱為“中國潮流教父”,這個稱號并不是他自己給自己的,他在潮流圈確實有這樣的地位。
除了創立了中國第一潮牌 CLOT 的影響之外,更多的是關于他強勁的人脈關系,而近年來越來越多國外潮牌的流入,都是建立在陳冠希與主理人友好的關系基礎上。當你打開 陳冠希 的 Instagram 或微博的時候,大多都是與各個知名潮牌主理人的合照,當中有不少主理人更是 EDC 很好的朋友。
{page_break}跟陳冠希和 CLOT 合作過的大牌包括但不僅限于:UNDEFEATED、STUSSY、SSUR、SUBCREW、Neighborhood、 APE、 VISVIM、 supreme、 EVISU、 ADIDAS、 LEVIS、 BAPE、 NIKE。。。。。
陳冠希最初做生意的時候,他的父親特別反對,說:“你應該用這些錢去買個房子,不要開店,因為一定會失敗。”但冠希哥感概:08 年之后沒辦法,一頭扎到生意里,我扛過來了。
CLOT 是陳冠希和高中同學潘世亨共同創立。位于香港的 CLOT 有兩間獨立辦公室,一間是陳冠希的,一間是潘世亨的。從分工來說,陳冠希相當于創意總監,多數圖案及創意設計由陳完成;潘世亨相當于執行總監,落地執行及新趨勢研究的任務落在潘身上。
很多人認為:如果沒有 CLOT,那么中國潮流圈現在還是零。甚至有人說,本土潮流圈正式開始就是:陳冠希穿過某件單品,那我也要穿。
陳冠希說,你問我流行是什么,我,沒錯就是我。
CLOT和JUICE的成功
其實是陳冠希作為“生意人”的“失敗”
他拒絕分銷。
“CLOT不僅是一個服裝品牌,更是一個富有創造性的空間。張揚個性,將生命體驗與本地文化結合。激發創造力,希望彌合東西方之間的差距。”公司官網這樣描述。
我也聽到很多人說網上能夠賺到很多錢,但我們的目標和那些人不一樣,我們的T不是60元,CLOT的品牌產品數量上會有限制,買到就買到,買不到就是買不到,CLOT更重視品牌形象。”
他對 CLOT 品牌的一個重要策略就是不分銷,只在 JUICE 線下門店,以及官網上可以買到 CLOT 的服飾。“不是別人不要,是我們不給,在店面里通過裝修和味道能夠感受出品牌的氣質和格調。我有時候也會在網上買衣服,但是還更在意感受,比如衣服的面料等等。”
他不迎合大眾審美。
比如:冠希哥的潮牌 CLOT 長年和 Nike 有合作關系,最近一次 CLOT 聯名 Nike 是在去年 4 月,當時出了雙 Lunar Force 1,就是下面這個樣子。
作為一個合格的生意人,大家都知道Nike的鉤子必須做到足夠大,消費者才愿意買單。這雙鞋沒有像之前的合作那么瘦歡迎。但為對于潮流而言,這是一次有突破性的嘗試,這個世界上還沒有人敢把 Lunar Force 1的鉤子縮小。
陳冠希說:如果不嘗試新東西,而只是不斷的迎合,消費者喜歡什么就推出什么,那么最后,就只有“流行”而沒有“獨特”。
{page_break}規模要擴張,但拒絕“復制店面”
香港是唯一一個同時有三家 JUICE 店的城市,但三家店定位不同、風格不同。而且潮流圈的人都知道,上環店并不太賺錢,如果多進一些平價的、知名度更高的品牌來必然可以大幅度提高營收。
如果要做對比,i.t 是一個典型的對照,全國的 i.t 幾乎一模一樣,從裝潢到產品,就好像連鎖店一樣,說實話,這才是“做生意賺大錢”的正確方式。
他想做一個創意和潮流的領導者,而不僅僅是一個惟利是圖的生意人。
Nike 和 adidas 是死對頭,陳冠希是 adidas 的代言人,但他無論是在紀錄片中還是在平時出席活動中,卻經常推薦 Nike。在正常的商業邏輯里,這是不被允許的。比如同樣是adidas的代言人的余文樂,自從簽約后就再也沒看到他穿Nike鞋,雖然余文樂很喜歡Nike鞋,但他還是選擇做一個稱職的代言人。
這里沒有誰對誰錯,只是兩位在用不同的方式賺錢,也許余文樂拿了更高的代言費,所以有更多限制。也許是因為冠希哥很霸道,以至于adidas只能妥協。但至少我門知道:
如果是陳冠希認為好的東西,那這個東西就不會被金錢所改變。
我們得承認,陳冠希定義了一批人的審美,他甚至定義了一批人思考問題的方式。
2008 年,陳冠希的人生跌入谷底,同時受金融危機影他父親的生意也破產。他花了 8 年的時間,用他的勤奮和努力而不是靠臉,來賺取他應得的,成功轉型為一個成功的商人,而且并不需要你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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