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風物鞋: 一種符號與象征
鞋子,除了具有裝飾保暖作用外,還作為一種無聲語言和標志,一種符號和象征,滲透到人類社會生活的諸多方面。在潮汕地區,鞋子與人們社會生活有著或多或少、或明或暗、或直接或間接的關聯。

小孩的虎頭鞋

鞋子,除了具有裝飾保暖作用外,還作為一種無聲語言和標志,一種符號和象征,滲透到人類社會生活的諸多方面。在潮汕地區,鞋子與人們社會生活有著或多或少、或明或暗、或直接或間接的關聯。
誕生禮儀中的鞋
在潮汕地區,嬰兒出生到了滿月,俗稱“到月”,外婆家要送來腰兜、紅鞋、貓帽和衫及方裙等,以表對外孫的疼愛。嬰兒滿周歲那天,外婆家還要備椅轎一架、新衣服一套,新鞋一雙贈給小外孫。鞋子成了祝福孩子健康成長、長命百歲的吉祥物。
婚姻禮俗中的鞋
舊時的潮汕地區,男女之間的婚事都講究“媒妁之言”。《詩經》中就有“娶妻之如何,匪媒不得”,可以看出媒人早在西周時期就成為婚姻的重要條件了。由于媒人對婚事的進展有著重要的作用,并且需要經常在男女雙方之間跑動,因此,親事若能談妥,男女雙方都要買鞋給媒人,表示好事多磨,媒人為了親事的撮成在男女之間磨穿了鞋子。此俗在潮汕地區仍保留至今。
在潮汕地區,新娘出嫁前要準備好攜帶的特殊物品,當中就有“上轎鞋”,一般是5雙,按一年春夏秋冬四季安排,根據不同季節穿不同的鞋。另加水鞋一雙,以便雨天的行動,表示夫妻風雨同心,共同走好今后的道路。通過新娘對5雙“上轎鞋”的準備,向人們展現出新娘的靈思巧慧。
本相鞋是澄海一帶的姑娘出嫁前準備的,將來帶到夫家去的一種見面禮。一般姑娘定了人家之后,就會開始在閨閣里精心縫制布鞋。出嫁的時候,便把這些鞋隨身帶往婆家,送給婆婆、妯娌、小姑、小叔等。以鞋作為禮物,一則取“和諧”之意,希望以后大家和睦相處;二則顯示新娘心靈手巧。所以,鞋面上都會有新娘用五色絲線繡出的精美圖案,故其也稱繡花鞋。如今,姑娘都不用親自動手做鞋了,但還是依然買鞋行俗。
揭陽城鄉舊俗女兒出嫁當天,嫁家要安排一個作為聯結二家親戚關系的使者,俗稱“摜油舅”,通常是由出嫁人的細弟擔當,如果出嫁者在家最小,可由大哥與其未成年的小孩一同前往。要是大哥之子已成年,則由小哥與其未成年的兒子當“摜油舅”。“摜油舅”作為二家通好使者,一進新郎家,就受到熱烈的歡迎,午宴坐首席。下午離開親家時,親家收下“帶路雞”和化妝油,其余部分回贈娘家。新郎及新郎雙親熱烈歡送,新郎還要封贈一個紅包,俗稱“栽須錢”。“摜油舅”者若是新娘的兄長,新郎則送以皮鞋紅包,祝愿大舅升官發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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