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嬰幼兒服裝》安全健康性能檢測項目(二)
嬰幼兒是一種特殊的人群。他們身體各個器官(包括皮膚)尚處在生長期,機能不完善,比較嬌嫩,且自我行為保護意識和能力也未形成,在日常生活中容易受到各種傷害,故成為被重點關心和保護的對象。服裝屬于與人體關聯度比較大的生活用品,對嬰幼兒身體接觸比較密切,因此,嬰幼兒服裝穿著使用的安全健康性能問題應當引起人們足夠的重視,要防止使用對象受到不良影響和傷害。
《嬰幼兒服裝》標準所列出涉及到安全健康性能的檢測項目主要有:
——成品中不得殘留金屬針
服裝產品尤其是厚重類產品在批量性生產縫制過程中,難免會發生斷針事故。若斷針滯留于產品中不及時清除,會給使用者造成傷害,所以標準提出此項要求。一般,企業進行成品檢驗時,通過采用專用的金屬探測儀檢測即可排除這一問題。
——款式設計的安全性
標準規定:嬰幼兒服裝產品領口、帽邊不允許使用繩帶;成品上所有外露繩帶的長度不得超過14cm;套頭衫領圈展開后,周長尺寸不小于52cm,所有這些都是為了避免產品在使用中,由于勾、拉、拽情況的發生,對嬰幼兒人身造成傷害。國外已有幼兒因服裝繩帶被車門卡拽發生交通事故的報道。
——附屬物裝釘的牢固性
標準要求拉鏈的拉頭必須是不可脫卸的,防止嬰幼兒誤入口中吞至氣管,造成窒息;對衣帶縫紉強力項目做出了必須大于等于70牛頓的規定;對紐扣等不可拆卸附件作出“不脫落”規定,并且要求印花部位不得含有易掉落的粉末和顆粒。
——染色牢度
標準對產品的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等檢驗項目提出了達標要求。這是因為色牢度主要是考核染料附著在纖維、織物之上的牢度。紡織染料及固色劑多為化學物質,尤其是織物經水濕水洗、光照、摩擦、汗漬和唾液浸潤后,因染料脫落織物色澤發生變化。在衣物穿著過程中,若染料及固色劑未達標而大量脫落,轉移到皮膚上會傷害人體或污染淺色衣服,影響消費者健康和美觀。尤其耐唾液色牢度對嬰幼兒服裝產品顯得特別重要,因為嬰幼兒經常會無意識地將衣服等物咬在嘴里,若織物的耐唾液色牢度未達標,會導致孩子直接吞噬染色殘留物而受到傷害。
——可萃取重金屬含量
重金屬是指比重比較大的金屬,包括銅、鉛、鈷、鉻、鎘、鎳、銻、砷、汞等物質。這些金屬目前還沒有發現對人體有什么有益的作用,相反如果這些重金屬物質被人體過多吸收的話,會對人體產生傷害。重金屬在生物體內是可以蓄積的,時間越長對人體造成危害就越大。以鉛為例,鉛的危害主要是對人的神經系統、造血系統,以及腎臟造成不良影響。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汞對于人體大腦細胞功能容易造成危害。紡織品服裝中出現重金屬成份的主要原因是天然纖維植物在生長過程中從空氣、水和土鑲中吸收、積累,以及織物在某些印染、后整理過程中吸納、殘留,還有部分服裝輔件如拉鏈、紐扣等也含有可釋放重金屬。由于接觸密切,織物和服裝中的可萃取重金屬物質易被人體特別是嬰幼兒童吸收。重金屬物質進入人體后,積累到一定程度會對骨胳、肝、腎、心及腦造成無法逆轉的損害,給人的健康構成較大威脅。因此,標準對汞、鎘、鉛、砷、銅等重金屬的萃取量作出了明確限定,以確保使用對象的安全。
——甲醛含量
甲醛又稱福爾馬林,在醫學上以液體形式用作保存人體或器官標本,工業上可作為清潔劑、生產塑料的原料、防腐劑等。甲醛在紡織服裝行業上主要在染色助劑以及樹脂整理劑中出現,多用于纖維、織物制品的著色、固色以及起到提高防皺、防縮效果。部分服裝成品的免燙定型整理也使用含有甲醛成分的助劑。醫學專家認為,福爾馬林是一種慢性中毒藥物,含有福爾馬林的紡織品服裝在穿著的過程中會逐漸釋出游離甲醛,通過人體呼吸道及皮膚接觸引發呼吸道和皮膚的炎癥,還會對眼睛產生刺激。長期接觸低劑量的福爾馬林會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女性月經紊亂、妊娠綜合癥,引起新生兒體質降低、染色體異常、甚至鼻咽癌。高濃度的福爾馬林對神經系統、免疫系統、肝臟等都有毒害作用。進入人體內的福爾馬林危害還表現在它能凝固蛋白質,可使人致癌。因此,一些國家的法規和標準均對紡織品服裝的甲醛含量作了嚴格限定。結合嬰幼兒自身特點,《嬰幼兒服裝標準》規定:產品的甲醛含量必須小于等于20mg/kg。
—— pH值
pH值是經過化學分析測出某一物質酸性和堿性的強度,并以數值表示的一種指標。數值自0起至14止,以7為中心值,表示為中性。大于7愈接近14的則反映出堿性強,小于7的愈接近0則反映出酸性強。而在4至7之間被稱之為弱酸性,7至9之間被稱之為弱堿性。一般來說,人體皮膚表面多呈微酸性,能起到抑制病菌侵入和抗過敏的作用。由于紡織品服用原材料在織造、印染、整理過程中常采用一些酸性或堿性化學物質,制成服裝穿著后殘留物可能會對人體皮膚表面的微酸性狀態有所改變,影響人體健康。因此一些國家在紡織品和服裝品質檢測方面,增加了pH值的檢測項目,主要是鑒定其與人體皮膚的適應度,能否起到阻菌、保潔和抑制過敏的作用。一般當紡織品和服裝的pH值處于弱酸性和弱堿性之間,即可達到保護人體不受細菌侵害等良好效果。結合嬰幼兒自身特點,《嬰幼兒服裝》標準規定:產品pH值必須在4.0與7.5之間。
——可分解芳香胺的(偶氮)染料
這一類型的染料被實驗證明是有害的,在使用過程中會釋放出致癌物質。采用這種染料印染的紡織品和服裝,會殘留并釋放一定量的毒性物質,通過與人體長期直接接觸,毒性物質會被皮膚吸收,深入體內影響組織和臟器,改變原有DNA結構,最終誘發病變和導致癌癥發生,危害人體健康。1994年7月,德國首次以政府立法形式,禁止生產、使用和銷售含有此類致癌芳香胺物質偶氮染料的紡織品服裝,隨后荷蘭及奧地利等國也積極仿效、采納。目前禁用偶氮染料已成為國際紡織品服裝貿易中安全健康品質重要控制項目之一,按照歐洲生態紡織品標準規定,目前共有23種含有并在使用過程中會釋放出致癌芳香胺物質的偶氮染料屬于禁用之列。在貿易過程中,若織物或服裝被檢出含有其中的一種,則該批產品即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而被拒收。《嬰幼兒服裝》標準也將其列為禁用之列,這些可分解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名稱可參看GB18401-2003《國家紡織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強制性標準的附錄部分。
——異味
紡織品服裝自身材料不清潔,含有毒性物質或在生產、運輸、貯藏過程中因方法不當受到某些毒性物質的污染,會發出一些異常氣味,如霉味、高沸點汽油味、煤油味、魚腥氣以及刺鼻的芳香烴、香水味等。這些異常氣味對人體健康都有程度不同的損害。另外,用家禽羽毛、絨毛作內膽制成的羽絨制品,如果生產加工時清潔手段不到位,長時間使用水洗后可能會產生腐敗氣味或臭味,影響穿著和使用衛生,這些情況必須避免發生。所以,《嬰幼兒服裝標準》規定產品不得出現異味。
通過對《嬰幼兒服裝》標準的進一步了解和學習,人們一定能夠認清服裝產品加強安全健康性能項目檢驗控制的重要性。尤其是嬰幼兒服裝產品,在這些項目的檢驗判定上更是馬虎不得。《嬰幼兒服裝》標準在紡織服裝行業中的宣傳及推廣應用,勢必有助于加強源頭控制。督促生產者進一步落實措施,不斷提高產品的安全健康性能,提高產品的內在質量和可信度;而消費者也會進一步提高鑒別產品質量優劣能力,更好地保護自己。同時,通過加大對市場的監管力度,那些不達標的偽劣產品的可乘之機將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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