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奢侈品稅應從問題本身出發不能受限于部門利益
有關關稅是否應該下調的爭論仍在持續,商務部與財政部的專家各執一詞,政策走向也撲朔迷離。對此現象,國研中心外經部部長張小濟最近表示,商務部與財政部之所以存在分歧,主要是各自立場不同。商務部主管貿易和國內消費,降稅后貿易規模擴大,國內市場更活躍;財政部主張不降稅主要是不希望財政收入減少,并且也擔負著引導消費的責任。
張小濟可謂點出了兩部門爭議的實質。不過,奢侈品稅該不該降,在討論這一問題前,首先需要明白一個概念,即什么是奢侈品。很顯然,按照奢侈兩字的含義來看,只有貴的、一般人消費不起的東西才稱得上奢侈品。從國人在海外購買的大量奢侈品來看,主要集中在服飾、香水、手表、箱包等個人用品上,這些東西在收入水平不高,物資匱乏的年代,當然稱得上是奢侈品,但要放在今天,稱為奢侈品就有些勉強了。在歐美,傳統意義上的奢侈品指的是房屋、汽車、游艇、奢侈旅游等。商務部把奢侈品稱為中高檔消費品,這個叫法我認為更恰當。
理清奢侈品這個概念的含義,有助于我們判斷是否應該征收還是降低進口奢侈品的關稅。假如把奢侈品看作是中高檔消費品,目前就應該大幅降低其進口關稅,而不是維持現有的稅負水平,更不能像財政部某些專家一樣,建議提高進口奢侈品關稅。
財政部說,進口奢侈品越多,越會加劇社會的兩極分化,不利社會公平建設。這個理由看似有理,其實大謬不然。兩極分化的根基不在于買奢侈品的富人越來越多,而是首次分配環節出了問題。你不讓富人在國內買奢侈品,他們可以在國外買,就像現在一樣,結果從現象上看,同樣是加劇國內的分配不公和兩極分化。若因為怕兩極分化而對富人購買奢侈品征重稅,理論上有利于緩和收入分配關系,因為國家可以利用對征收的奢侈品消費稅,以二次分配的形式,用于對低收入群體的補助。但實際來看,并不能有效調節分配差距。很簡單,對奢侈品征重稅必然會減少富人在國內的購買能力。這樣,稅負雖然很高,但由于減少了交易,實際能征到的奢侈品消費稅不會很多。
其實,對奢侈品征收重稅不但不利于增稅,反而可能減少國家稅款。因為我國對進口的中高檔消費品,不僅需要繳納關稅,還要繳納消費稅和增值稅。目前,這三項稅的征收比例是,關稅從6.5%~18%不等,增值稅為17%,消費稅為30%,累計需要繳納最高超過60%的稅費。以一款瑞士產月亮女神天梭女表為例,在國內商場售價2700元,包含了17%的增值稅392元、30%的消費稅623元、城市維護建設稅71元、11%的關稅267元,稅款合計達到1353元,占到商品價格的一半。征收關稅雖然可增加267元財政收入,但由此造成的后果是購買力的下降。也就是說,1353元稅款中的1076元將會因征收關稅而流失。
至于降低進口奢侈品關稅會鼓勵奢侈品主導國內市場,從而增加對國外奢侈品的依賴,沖擊國內相關企業和產業,這個風險肯定存在,但問題是,用關稅保護,這個風險就不存在嗎?消費者用腳投票,到國外去買,國內的奢侈品企業和產業同樣難以發展壯大。實踐證明,只有開放和競爭才能成就一個產業和企業的競爭力。
不論從哪個角度看,對進口中高檔消費品即所謂的奢侈品,降關稅比不降要好。目前國內奢侈品的價格確實高得有些離譜,根據商務部的調查結果,在手表、箱包、服裝、酒、電子產品等20種高檔消費品品牌中,中國內地市場價格比中國香港市場要高45%左右,比美國高51%,比法國高72%,在中等收入人群的消費能力普遍提高后,這么高的價格不但會阻礙國內市場的開拓,也會限制消費者的選擇權。因為對奢侈品的消費是一個過程,里面的每個環節都會帶來服務和消費的擴大;另外,大量優質國外奢侈品進來,也會促使國內企業在提高產品質量上下功夫,這不僅僅是企業競爭力的提高,同樣也擴大了消費者的選擇自由。所以,降與不降奢侈品稅,應該從問題本身出發,而不能受限于某些部門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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