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cci用了五年的時間終于將馬銜扣成功注冊
繼雙G、紅綠和紅藍條紋后,馬銜扣成為Gucci最新的品牌標志。說到經典又好穿的鞋子,樂福鞋(Loafer)必是其中一款,這種誕生于1930年代的鞋子易穿易脫又很舒適,休閑之余也有些優雅,幾十年來經久不衰。
而如果說到樂福鞋,又不能不提馬銜扣樂福鞋。雖然有馬銜扣的樂福鞋是Gucci首創,但如今不少時尚品牌都為樂福鞋配上了金色的馬銜扣,讓一些消費者很迷惑。
據時尚媒體The Fashion Law報道,最近五年來,Gucci一直嘗試在美國專利商標局為樂福鞋上的馬銜扣注冊商標,但一直被拒絕。就在上個月,Gucci終于成功注冊,從此樂福鞋上的馬銜扣就是Gucci的專屬標志了。
Gucci馬銜扣樂福鞋由創始人Guccio Gucci的兒子Aldo Gucci于1953年設計。當時Aldo去美國紐約出差,注意到許多美國人都穿樂福鞋,但是鞋款都很單調。回到意大利總部后,Aldo就把樂福鞋加入了品牌的產品線,不過他為樂福鞋加上了一種與眾不同的點綴,那就是金色的馬銜扣。
Gucci馬銜扣樂福鞋很快在全世界風靡,65年來不少名流都是這雙鞋的粉絲,就連英國的伊麗莎白女王和美國前總統小布什都經常穿Gucci樂福鞋。這雙鞋有什么特別的?紐約時裝學院的教授Ellen Goldstein就曾說“區別就在于它有沒有馬銜扣”。
小布什穿著Gucci樂福鞋
英國女王穿著Gucci樂福鞋
之后Gucci還開始把馬銜扣用在了皮革產品上,把馬銜扣作為除了“雙G”、紅綠及紅藍條紋以外的品牌標志。這些是把Gucci和其他品牌區分來的標志,也是品牌用來吸引消費者的元素。換句話說,消費者一看到這些元素就會想到Gucci,這些元素起到的作用和品牌的商標差不多。
也正是因為這樣,Gucci的美國分公司在2013年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申請,希望為馬銜扣注冊商標,注冊“3D 馬銜扣設計”在樂福鞋上的專門使用,但是美國專利商標局并沒有通過這項申請。當時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審查員Saima Makhdoom表示,馬銜扣只是一種裝飾性的設計,并不能作為確定鞋履品牌的標志。
Gucci當然不同意了,于是請了Andrea L. Calvaruso和Amy Gaven這兩位資深知識產權專家,來反駁Makhdoom的觀點。
Calvaruso和Gaven撰寫了一份十頁的備忘錄支持Gucci的申請,表示馬銜扣具備為鞋履商品區別品牌來源的功能。而這份備忘錄還附有一份長達250頁的證明,用具體例子展示為什么馬銜扣不只是鞋子的裝飾,還是區分品牌的標志。
這份長達250頁的文件里,既有Gucci多年來的馬銜扣樂福鞋廣告,還有1980年美聯社曾發表的一篇文章,指出許多Gucci被抄襲的產品,其中就有馬銜扣樂福鞋。除此之外,案例還包括《女裝日報》等權威時尚媒體的內容,大部分是關于“馬銜扣讓人們一看就知道是Gucci的商品”的報道。
案例絕不僅于此。Calvaruso和Gaven還把《華爾街之狼》、《教士之妻》等電影里出現的馬銜扣樂福鞋放進案例本,還有各種名流穿著馬銜扣樂福鞋被狗仔隊偷拍的照片。
總之,Gucci從全方面向美國專利商標局展示,馬銜扣絕不僅僅是一個裝飾,而是有價值的、可以代表Gucci的品牌標志。
5年過去了,看來美國專利商標局終于被Gucci說服,在上個月通過了Gucci的申請。如此一來,其他“借鑒”馬銜扣設計的時尚品牌就不能再隨便用馬銜扣了,因為這已經被認定為Gucci獨有的設計。
除了樂福鞋,Gucci還著手對馬銜扣在其他系列的應用進行注冊并保護。
今年年初,Gucci美國分公司又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了關于“馬銜扣圖案”在手袋等產品上應用的注冊申請。一旦申請通過,以后Gucci特有的馬銜扣圖案也不能被其他品牌隨意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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