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層全面排查疫情影響 年報披露是否延期引爭論
疫情對資本市場的影響正受到監管層的關注。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最近一周,監管層掀起了針對上市公司的全面疫情影響排查,甚至在IPO反饋問題中也出現了和疫情相關的專項問題。
此外,疫情影響下的另外一項難題——2019年年報披露的進展,也受到投資界的關注。受影響的企業數量有多少,是無法按約定時間披露還是無法在截止日期前披露,如果要延期多久合適等問題,市場亟需一個解決方案。
疫情影響下的另外一項難題——2019年年報披露的進展,也受到投資界的關注。-甘俊制
全面排查疫情影響
根據記者了解,交易所層面曾在春節假期期間就安排一線監管員摸排上市公司受疫情的影響,但從當時疫情發展的情況來看,摸底僅是了解一些基礎情況,并無法全面掌握疫情對上市公司層面造成的整體影響。
而本周各地持續復工,資本市場也平穩運行兩周,監管層需要更加精確評估上市公司層面受到疫情影響的程度。
例如上交所就提出要加強上市公司風險摸排,第一時間組織力量摸排上市公司復工復產情況,了解疫情對上市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了解未能復工復產的原因和面臨的實際困難。
了解情況之后,上交所將根據掌握的實際情況進行深入分析,針對上市公司主要面臨的復工難、物流不暢、資金流等壓力,有針對性地研究提出相關解決建議方案。
事實上,記者獲悉,這樣的評估并不僅限于上市公司層面,監管層對擬IPO和新三板企業也設置了相關的問題。
記者了解到,證監會在給擬IPO企業反饋回復中,已要求券商補充本次疫情對發行人的影響情況,包括影響面及具體表現、時間預期、目前及未來業務和財務數據、經營業績可能變化程度、有無重大持續經營問題。
新三板公司層面則要求公司結合所屬細分領域發展情況充分評估并披露疫情對公司生產經營、業務開展、合同履行、財務狀況等可能造成的經濟影響,若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請公司進行重大事項揭示。此外請主辦券商就上述疫情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的影響情況發表明確意見。
除此之外,市場還一直高度關注疫情影響下的IPO發審節奏,擔憂疫情之下IPO發審節奏是否會出現暫停。
但證監會在過去的兩周已經屢次表態除發審會外,IPO發行常態化正常運行。按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的表態,即正常發批文,正常推進審核進度,正常推進許可受理。
根據記者梳理,2019年至今通過發審委審核但尚未獲得批文的公司數量并不小。截至2月17日,排除科創板企業外,未獲得批文的已過會企業數量仍有50家。
這意味著,即便發審會在近半個月時間里無法恢復,按目前每周發放批文不超過三家企業的情況來看,新股發行的節奏并不會受到很大影響。
信息披露是否延期爭議
除了對IPO企業的關注外,市場關注的另外一大問題便是年報信息披露的問題。
面對4月30日2019年年報披露截止日,目前在官方層面仍未有一項明確的解決方案出現。而在市場中也有多派觀點就企業受疫情影響信息披露如何處理進行了一番大討論。
目前的實際情況是,上市公司和中介機構都受到疫情影響,線下審計工作無法開展,線上審計工作也無法完全獨立完成。對于這樣的情況,市場各方都希望監管層能明確年報披露截止日是否延期。
垂直董秘群體的公眾號董秘一家人近期針對疫情對2019年年報的影響做了問卷調查。
根據記者了解,此次調查問卷總共收到1812份有效答卷,其中一項問題“因為疫情是否導致審計無法按計劃開展”上,93%的公司選擇擬推遲審計入場時間,4%的問卷選擇審計無影響,另有2%的選項是擬更換會計師事務所。
而市場也出現了諸多觀點。有的觀點認為,讓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統一將披露截止之日延后至6月30日,而有的觀點則認為企業可以自行申請,監管層不應該做特殊性安排,即特事特辦,讓市場都抓緊披露2019年年報,還有的觀點認為如果是中介機構的問題,那么可以快速推動換所的行動。
董秘一家人創始人,新三板掛牌企業董秘崔彥軍告訴記者:“上市公司、掛牌公司、審計機構等因為審計受限希望推遲披露。但投資者等年報閱讀主體希望盡早看到年報,以利于投資決策。監管部門應審時度勢,盡早做出決策?!?/p>
就目前釋放的信息來看,監管層也在商討對策。2月13日,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向各會計師事務所發出的專項提示顯示,中注協正與有關部門密切溝通,并致函有關部門,提請研究年度報告披露延期問題。
滬深交易所也均發布過通知稱,上市公司如因受疫情影響,預計難以在法定披露期限(2020年4月30日)內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或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的,請聯系本所公司監管部門通報相關情況;本所將根據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抓緊研究確定相關應對安排。
但當下還沒有明確的解決方案,即便是交易所層面目前也無法給公司明確的答復,更多是讓公司盡最大努力先行推進年報披露工作。
記者近日從券商處獲悉,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已向各主辦券商下發了一則通知。
通知指出,會計年度結束后四個月內披露年度報告,是《證券法》的明確規定。如相關部門未作其他安排,公司應按法定時限披露年報。從目前的統計情況看,部分掛牌公司受疫情影響,年報審計和編制工作開展有所延期。請主辦券商督促掛牌公司復工后及時與審計機構溝通協調,努力推進財務報告審計以及年報編制工作。如掛牌公司確因特殊原因無法按期披露的,應及時發布延期披露公告,并注意留存導致延期的相關證據。
“全國股轉系統這則通知的含義是股轉系統這個層面無法決定企業是否能夠延期披露年報,具體還得要上級單位作出說明。相信目前滬深交易所也面臨相似的情況,希望相關部門能夠盡早有明確的解決方案。”北京地區一家中小型券商投行部負責人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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