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對就業的重要性你知道嗎?
最近,有兩篇文章可謂觸動了我在專利觀點上的痛處,對于此分歧我深感驚訝。
很多企業家都站在我的立場上,認為阻礙了創新的軟件專利應該廢除,而我在微軟、IBM和谷歌的朋友對于我的意見卻非常憤怒。
一家大公司的高管指出,廢除專利將會損害創新能力,并且阻礙國家的經濟增長。(他們相信企業是創造就業和鼓勵創新的主體,并聲明如果沒有專利,創新將得不到保護)
我并不確信,軟件專利能使谷歌在多大程度上超過微軟或者雅虎,也不確信能使IBM的數據庫超越甲骨文。但我能確信的是,大公司并不是創造了就業機會并引發創新技術變革的主角,這個主角應該屬于創業企業。所以如果在兩者中進行選擇,那么我會更偏向于創業企業。
創業企業創造了就業
“誰創造了就業?”
這是最近我請英特爾公司聯合創始人安迪?格魯夫(Andy Grove)在《商業周刊》上談論的問題。格魯夫寫了一篇意味深長的文章感嘆美國制造業領域工作崗位的流失。
我同意他對就業問題的關注,但是對于為恢復美國競爭力而實施貿易保護主義的建議,我卻不敢茍同。
該建議是基于并不完善的前提,而前提就是創造就業崗位的是諸如英特爾這樣的大公司,而不是創業企業。
同時我還將這個問題在通用汽車、美國國際集團以及花旗銀行這些被救助企業,與正在成長的創業企業之間進行權衡。顯然,這個問題現在尤為重要。
考夫曼基金會(Kauffman Foundation)已經在創造就業方面做了十分廣泛的研究。考夫曼高級研究員Tim Kane分析了美國政府公布的商業動態統計資料,該資料提供了自1977年以來的就業信息。
通過研究這些資料發現,創業企業對于就業增長不僅僅有重要貢獻,它們也是對于就業增長的唯一貢獻。如果沒有創業企業,美國就不會有就業數量的凈增長。
從1977年到2005年,現存企業每年幾乎失去近100萬個就業崗位。相反,新興企業在第一年平均創造300萬個就業崗位。(圖1)
通過對公司成立年限的分析,結果更是驚人。在1992年至2005年期間,新興企業平均每年創造的300多萬個就業機會,是其他任何時間階段創造就業人數的4倍以上。而現存公司減少的就業機會,卻高于創業企業增加的就業機會。(圖2)
實際上,有接近一半的創業企業在5年時間里就已經死掉,但總體上講,他們仍然是增加就業崗位的主力軍。
考夫曼基金會分析成立5年的創業企業發現,當企業成立5年時所創造的就業崗位約為該企業剛成立時創造就業崗位的80%。比如說2000年,創業企業增加了309萬以上的就業崗位,而到2005年,能繼續活下來的公司創造的就業崗位減少至241萬,這個數字大約是企業剛成立時創造就業崗位的78%。
因此,我們并不能指望英特爾或者微軟創造出更多的就業機會,我們需要的是創業企業。
對于那些希望戴爾、谷歌、英特爾到當地進行本土化運營的國家或者城市來說,這些數據也有著深刻的借鑒意義。所以,這些地區應該進一步鼓勵更多的創業企業,而不是已經強大的技術型公司。
鼓勵創新
現在讓我們再來談談創新。蘋果可以說是技術創新的典范,它不斷創造著一個又一個的產品。當然,我們更鼓勵像蘋果一樣的技術創新型公司,鼓勵像IPOd、iTunes、iPhone和iPad這樣打破游戲規則的產品。
顯然,谷歌并不合適,因為在原有的搜索引擎和廣告平臺之外,它并沒有其他驚世駭俗的發明。不過谷歌的確創造了一個很好的郵件系統和地圖軟件,但這只是附加的創新。
對于這個問題,IBM、惠普、微軟、甲骨文和思科近段時間有創新產品嗎?這些大公司不斷收購創業企業,并利用自己的規模和渠道優勢,擴大它們所購買的創新產品規模,而讓創業企業承擔風險,以證明它們的商業模式。
由此,也引發了一個很有趣的問題。谷歌和微軟向來以它們能雇傭最有潛質的軟件開發精英而自豪,而且在這兩家公司獲得一個職位也是難上加難。但是,當技術方面的頂尖高手加入到這些公司,他們對于技術創新的影響卻遠遠小于自己單干。因此,在頂尖技術高手外流的基礎上,將種子資金投入到創業型企業并將其收購,無異于幫了自己一個大忙。用這種方式,我們就能獲得更多的創新。
簡單來講,如果我們需要將經濟從凹槽中解救出來,就需要將所有精力放在創業型企業。比如給予它們足夠的激勵政策(稅收優惠和種子資金),教育和基礎設施建設,并開始實行一些公共政策,比如針對創業企業的專利保護法。
另外,我們也不要相信太累贅的公司就會失敗,太笨拙的公司就不會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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