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地下產業鏈暴利驚人 每公斤利潤千元到萬元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馬維亞在12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透露,最近公安機關成功將河南瘦肉精案件從生產窩點到銷售渠道乃至非法添加使用環節全部搗毀,共抓獲犯罪嫌疑人96名,收繳瘦肉精400余公斤,搗毀生產窩點1個,摧毀產業鏈條浮出水面,源頭之謎逐步揭開。
源頭 “合法”外衣下秘密生產
3月25日,經過24小時內連跨四省的追捕,在湖北丹江口市的一家小賓館內,制造“瘦肉精”的犯罪嫌疑人劉某終落法網。
在河南省焦作市溫縣拘留所內,記者見到了劉某。據劉某交待,他曾在江蘇常州一家藥廠擔任技術人員,其間結識了同廠做藥品銷售的奚某。2007年,曾銷售過平喘藥鹽酸克倫特羅的奚某告訴劉某,有人想要鹽酸克倫特羅用于養殖,如果能研制生產出來,可以獲得高額利潤。
2007年4月底,利用奚某提供的資金,劉某回到老家襄陽,找到南漳縣九集鎮八泉村的一個民營化工企業負責人,達成租賃經營協議后,劉某開始秘密研制鹽酸克倫特羅。
“研制生產鹽酸克倫特羅,從不告訴父母和孩子。”為掩人耳目和躲避正常的生產檢查,劉某還利用生產二氯煙酸等產品,給自己的非法活動披上“合法”外衣,偷偷生產了3年多。劉某稱,出廠的鹽酸克倫特羅出售價格一般為2000元/公斤,扣除原料、人力等成本后,每公斤還有600至700元的生產利潤。
銷售 單線聯系使用“變身術”
為劉某打開銷路的正是其合伙人江蘇常州的奚某和下線銷售人員河南鄭州的陳某、洛陽的肖某等人。據劉某交待,由于清楚是違法活動,上下線制售人員間都以電話單線聯系,幾乎從不見面,聯系中也從不提及“瘦肉精”一詞,一般以“一個”代表“一公斤”的電話暗號商定所需數量,然后通過物流公司以“添加劑”的名義向外“發貨”。
作為河南省內主要的銷售代理,劉某的下線陳某因為需要將“瘦肉精”銷售給人數更多、更分散的下線分銷商,為防止身份暴露,除保持單線聯系外,陳某還使用了“變身術”。據辦案人員介紹,2007年以來,陳某一直使用撿來的一個名為“劉建業”的身份證從事“瘦肉精”的加工、銷售活動,甚至包括手機卡、銀行卡等信息均更換為“劉建業”。
陳某和肖某“接貨”后,要么以4000元/公斤的價格轉手給下線人員,要么添加淀粉等物質稀釋后,再以每公斤200多元的價格賣給下線銷售人員或者養殖戶。
使用 每頭豬能多賺40到60元
記者采訪發現,一些涉嫌使用“瘦肉精”的生豬散養戶“既是害人者、又是受害者”。
“農民養豬不容易,用利益就能引他們上鉤,如果沒有人要,我們也賣不出去。”“瘦肉精”案中的主銷人員肖某說。“聽說過瘦肉精有危害,但不加,豬販子就不買你的豬。”涉嫌使用“瘦肉精”、投案自首的生豬散養戶陳某某告訴記者。
河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隊長曾建新透露,目前此案中已采取強制措施的96人中,只有極少數是專門制售“瘦肉精”人員,被教唆使用的養殖戶占了三分之二還多。
據警方人員介紹,經過不法獸藥店主和生豬購銷人分銷,轉手的次數越多,“瘦肉精”的純度就會越低,而每公斤的銷售利潤也會從數千元到上萬元不等。飼料中有了這樣的“添加物”,就能飼喂出高瘦肉率的生豬,以每頭生豬100公斤計算,每頭豬能多賺40到60元。
權威發布
又一起瘦肉精案偵破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馬維亞介紹,國務院決定開展為期一年的瘦肉精專項治理行動。目前公安部已部署有關地方公安機關對一批瘦肉精案件線索進行深挖徹查。他說,近日,公安部又指揮協調湖南等地公安機關偵辦了一起特大非法制售萊克多巴胺(另一種瘦肉精)的案件,生產源頭基本查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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