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鞋團購又現售假風波
4月22日,微博平臺廣泛傳播。
據“法國公雞”樂卡克方面負責人介紹,自2011年3月以來,公司先后接到消費者關于嘀嗒團購走秀網銷售99元樂卡克鞋是否為正品方面的問詢。經公司工作人員查實,初步確定其團購產品為假冒產品。寧波樂卡克公司方面負責人稱,“嘀嗒團、走秀網不僅在銷售的鞋上出現樂卡克品牌商標,同時在宣傳中也盜用樂卡克公司享有版權的宣傳畫面。”該公司代表律師也表示,正在通過多種渠道進行取證,最快將在一個月后對兩家網站提起民事訴訟。
對于以上突發事件,嘀嗒團方面迅速做出回應,稱該事件屬于走秀網與寧波樂卡克之間的商標權糾紛,與嘀嗒團本身無關。嘀嗒團方面負責人表示:“我們作為第三方推廣平臺無關,對供貨商(走秀網)有嚴格的審核機制。走秀網方面曾承諾100%為正品,并提供法國公雞代理權的資質證明。”
而嘀嗒團的直接供貨商走秀網也公開回應,稱公司銷售產品為正品,并提供了該產品的相關海外授權文件。在走秀網官網也可以看到,PICC中國人保為走秀網所售商品品牌都進行了“正品保證”。用戶只要發現所購商品為非名牌正品,都可通過正規的保險理賠手續,得到全額賠償。 {page_break}
由此可見,此次“售假門”究竟誰是誰非的關鍵因素在于:第一,“法國公雞”樂卡克對走秀網出售商品的質量認證是否真實有效;第二,走秀網方面給出的品牌授權文件是否真實有效。
從現有法律層面來看,與電子商務相關的法律,在全國人大通過的只有一部于2005年4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有業內人士指出,由于中國還沒有針對電子商務制定專門的《電子商務法》,有關電子商務行業的管理和規范,主要依靠國務院和各部委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及規章等,而 “散存于各主管部門的規章之間缺少呼應、協調,穩定性不夠,因此對電商交易細節問題仍沒有詳細條文可以作為法律支持。
由以上事件也可以看出,國內團購領域在行業監管方面仍存在缺失,目前并沒有統一的、針對團購行業進行監管的部門和組織,也沒有相關的行業規范。因此,當消費者在團購過程中遭遇質量、服務等問題,沒有具體部門和法律條款能夠對團購產品等進行相關資質認定,反而常會出現團購站、商家互相推卸責任的現象。
嘀嗒團方面最新回應顯示,嘀嗒團堅持嚴格的商戶篩選流程和資質審查標準,目前已經對本次團購的提供商資質、團購產品的授權文件等方面進行了嚴格的檢查,并保留了全部證明文件。對于任何損害嘀嗒團商譽的言論和行為,嘀嗒團將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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