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融資成本居高不下 呼吁抑超募降成本
江蘇省某家公司首發(IPO)創下了成本高達13.9%。其中,本次發行的保薦費高達3700萬元。
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首席經濟師祝寶良認為,愈來愈高的IPO融資成本是導致新股頻頻超募的原因之一,也損害了廣大投資者利益。國內可以將保薦承銷費、律師費、會計師費等中介機構費用按照一定的比例計入到當期利潤中,切實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
融資成本居高不下
自2009年IPO重啟以來,包括投行、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財經公關公司、第三方數據公司等在內的中介服務機構收入呈現出爆發式增長的特點。
據相關統計顯示,自2009年7月至2010年10月末,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保薦承銷費平均為3866萬元,創業板上市公司保薦承銷費平均為3534萬元;會計師費用方面,中小企業板平均為226萬元,創業板平均為179萬元;律師費用方面,中小企業板平均為117萬元,創業板平均為118萬元。
“包括保薦承銷費、律師費、會計師費、路演推薦費、上市酒會等在內,所有的發行費用保持在6%至8%之間是比較合適的,發行人能承擔得起,中介機構能獲得滿意的收益,投資者也能夠接受。”深圳某大型券商相關負責人指出。
但現實的情況是,相當數量的公司IPO融資成本超過了8%。據證券時報記者對29家創業板公司的統計顯示,有6家公司的融資成本超過了8%,其中兩家公司甚至超過了10%。
以前述江蘇省該家公司為例,該公司招股書顯示,僅保薦費一項就支出了3700萬元,承銷費支出了1273.98萬元,審計及驗資費用支出了270萬元,律師費用支出300萬元,路演推介及其他費用合計376.5萬元。整體來看,其IPO融資成本高達13.9%。
“通常而言,超募收入要計入到承銷費,保薦費僅是保薦機構對項目上市輔導、盡職調查、制作材料以及后期持續督導的收費,通常僅數百萬元。上述該家公司的保薦機構很可能把超募收入計入到保薦費當中了,不太符合行業通常的做法。”某上市券商投行人士認為。
據該家公司公告顯示,該公司網下配售有效申購倍數達18.8倍,有效申購獲配比例為5.32%;網上發行的中簽率為8.19%,超額認購倍數為12倍;募投項目資金需求為2.89億元,實際募集4.25億元。
降融資成本抑制超募
深圳大學金融研究所所長國世平認為,由于多數發行費用是從發行人募集資金中直接扣除,高額的融資成本最終還要由投資者來買單,因此發行人一般比較“慷慨”。
根據財政部2010年12月28日下發的《關于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業做好2010年年報工作的通知(財會[2010]25號)》規定,上市公司應將報告年度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生的廣告費、路演推介費及上市酒會費等費用記入報告年度期間費用。
“自從25號文下發以后,企業在IPO過程中所發生的路演推介費以及上市酒會費減少了不少,因為這些費用均要從企業的當期利潤中扣除。”某上市券商投行人士指出。
祝寶良建議,可以將保薦承銷費、律師費、會計師費等中介機構費用也按照一定的比例計入到當期利潤中,切實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保護投資者的利益,進而抑制企業的超募“沖動”,同時抑制新股發行泡沫。
英大證券研究所所長李大宵也認為,國內企業的融資成本要高于國外,如果IPO融資成本繼續高企,將增加資本市場的運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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