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首家企業與員工簽“三項集體合同”
中新網烏魯木齊6月15日電(記者 冀江彤)烏魯木齊市首家企業15日與百名員工簽訂《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合同》、《女職工權益保護集體合同》三項合同,自協議簽訂后該企業百余名員工將獲得切身利益,無后顧之憂。
2011年是烏魯木齊市改善民生年,該市將《烏魯木齊是企業職工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列入今年立法計劃,全面推行企業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新疆華春集團作為今年的集體合同協商簽訂的重點示范企業,在廣泛聽取職工和企業的意見后,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福利待遇等勞資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達成書面協議。
該集團工會主席高青告訴記者,與員工簽訂“三項集體合同”是我們集團充分尊重每一位員工的具體體現,可以進一步振奮員工的工作積極熱情,讓他們在企業中相安無憂,也可進一步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
員工代表張新麗介紹,為了讓更多的企業員工受益,集團先后和我們多次協商、對話,傾聽來自職工的意見和建議。今天在這里簽訂合同不僅是企業為員工的利益著想,也是企業對員工負責人的一種積極態度,也能夠有效保護職工合法權益的意識。
據悉,烏魯木齊高新區有關負責人介紹,簽訂“三項集體合同”將更有利于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增強公司的凝聚力,進而建立更加和諧穩定的勞資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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