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辦法(2012年3月)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辦法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朗姿股份”或“公司”)為了進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結構,健全公司激勵機制,確保公司發展目標的實現,保護投資者利益,制定
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擬授予激勵對象 285 萬份股票期權。為
配合該計劃的實施,現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一、考核目的、原則
本辦法通過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業務)人員態度、
能力、業績等工作績效的正確評價,進而積極地利用股權激勵機制,提高管理績效,
實現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最大化。
考核評價必須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照本辦法和考核對象的工作
績效進行評價,實現股票期權激勵與本人工作業績、能力、態度緊密結合。
二、考核組織職責權限
1、由董事會下設的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以下簡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
組織和審核考核工作。
2、由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小組負責具體實施考核工作,負責相關考核數
據的搜集和提供,并對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3、公司董事會負責本辦法的審批。
三、考核對象
1、中國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2、中國籍公司核心技術(業務)人員;
3、中國籍公司中層管理人員。
以上高級管理人員必須經公司董事會聘任,中層管理人員、核心業務(技術)
人員已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
四、考核項目(指標)、考核方法及考核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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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核項目(指標)
運用平衡計分卡(BSC)的概念,針對股權激勵對象中高級管理人員,從財務、
客戶、內部流程與學習成長四個維度考慮應關注的關鍵增值領域,將關鍵增值領域
轉化為可衡量的關鍵績效指標,其中:
(1)財務維度考核項目主要包括以下指標:銷售額/回款額及其增長率;凈利潤
額等;
(2)客戶維度考核項目主要包括以下指標:客戶滿意度;
(3)內部流程維度考核項目主要包括以下指標:營運管理、“四化”(即標準
化、程序化、數據化和IT化)建設;
(4)學習與成長維度考核項目主要包括以下指標:組織能力建設、人才培養。
對于股權激勵對象中的其他核心技術(業務)人員,績效指標主要來自兩個方
面:部門績效指標的分解和本人所從事崗位工作職責的相關性指標。各崗位考核指
標的目標值和權重由其上級領導會同“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確定。
激勵對象在考核期內發生崗位變動的,考核指標跟隨崗位變動(如因個人原因
被撤職、降職、處分者等),年終統計時,前后崗位按照時間段確定權重匯總計算
績效等級(調動到新崗位有過渡期,過渡期按前崗位考核指標考核)。
各崗位考核指標參照公司相關體系年度考核方案制定。主要包括工作業績、工
作能力、工作態度幾個方面。
(a)工作業績(占 70%權重)
指在崗位說明書中列出的,對本崗位工作有重要意義的關鍵業績指標群,如銷
售額、毛利率、費用率、存貨周轉率、一次性交貨合格率、采購及時率、投訴處理
及時率等。
(b)工作能力(占 20%權重)
指按不同類別的崗位所具備本崗位要求的知識與業務技能標準,包括計劃與決
策能力、協調與組織能力、領導能力、創新能力、學習和引進新知識新技術的程度
和能力等。
(c)工作態度(占 10%權重)
工作主動性、責任感、團隊精神和紀律性。忠誠于公司,認同公司企業文化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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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與發展目標。
重大失誤(差錯)和重大違紀:工作期間本人或下屬發生重大差錯或失誤給公
司造成經濟損失數額超過人民幣10萬元(含)和重大違紀應予減分10分以上。
2、考核方法
股票期權激勵對象根據設定的考核指標實際達成情況進行考核,由被考核對象
的直接上級、下級以及同級相關人員收集考核數據進行考核評分(在公司受薪的董
事、監事及高管由董事會考核);每個激勵對象均設定對應的詳細考核指標。
3、績效考核期間:2013 至 2015 年三個會計年度(激勵對象行權前一會計年度)。
4、考核次數:2013、2014、2015 年每年一次。
五、考核程序
1、公司績效考核體系包括年度、季度考核,與股權激勵計劃掛鉤的績效考核結
果指的是年度業績考核結果,即對員工年度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的評定;
2、每一考核年度由公司制定被激勵對象年度考核指標目標,通過與被考核對象
的互動,確定被考核人員當年的關鍵業績指標群,并與被考核個人簽訂《年度崗位
目標考核責任書》。其中高級管理人員的業績目標責任書需報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
委員會備案;
3、年度考核由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小組負責具體考核操作,根據年度工
作業績目標的實際完成情況,跟蹤匯總考核數據,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小組
根據考核數據對被考核人進行績效評價,并最終形成被評價人的年度績效考核結
果。其中,高級管理人員的年度考核結果需報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形成年
度考核結果。
4、年度考核結束后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組負責統一制作考核匯總表,報薪
酬與考核委員會最終審核通過。
5、考核申訴
如被考核對象對考核結果或考核等級有異議,可在考核結果反饋表發放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向工作小組提出申訴,工作小組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其考核結果進行復
核,如確存在不合理,可向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提出異議,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確定
最終考核結果或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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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核結果等級及行權條件:
1、考核結果等級標準:
被激勵對象員工的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四檔,按正態分布原
則確定各檔次的人數,具體如下:
相應等級績效考核成績得分所占比例
優95 分及以上≦10%
良85--94 分
80%-90%
合格75--84 分
不合格75 分及以下≦10%
2、行權條件
若激勵對象的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則其當年績效表現達到行權條件,
可以申請當年標的股票的行權;若激勵對象的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不合格,則其當
年未達到行權條件,取消其當年標的股票的行權資格。
七、考核結果反饋及應用
1、考核結果反饋
每次考核結束后,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小組統一制作反饋表一式二份,一
份備案,另一份反饋至被考核對象本人。
2、考核指標和結果的修正
考核期內如遇到重大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影響被考核人工作業績的,公司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可以對偏差較大的激勵對象考核指標和考核結果進行修
正。
3、考核結果作為股票期權授予和行權依據。
八、績效考核記錄
1、考核結束后,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小組應保留績效考核所有考核記錄。考
核結果作為保密資料歸案保存。
2、為保證績效記錄的有效性,績效記錄上不允許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新記
錄,須由當事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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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績效考核記錄保存期 5 年,對于超過保存期限的文件與記錄,經“薪酬與考
核委員會”批準后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小組人員統一銷毀。
4、績效管理相關人員責任
考核人沒有對被考核人進行客觀評價的,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核人
資格。
九、附則
本辦法由董事會負責制訂、解釋及修訂。
本辦法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開始實施。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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