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維權:信用卡賬單日之后退款不能當還款
除了賬單日后的信用卡退款不能當作還款外,在給信用卡還款時,還有一些問題也值得持卡者注意。
將信用卡和儲蓄卡進行綁定,到還款日便可自動扣款,這樣既方便又不怕因為忘了還款而影響征信記錄,但目前多數銀行對跨行自動還款業務設定了1萬-5萬不等的“資金上限”門檻,一旦超出,即使借記卡上的資金足夠還款,也無法順利完成還款,最終會造成逾期。
“明明有退款打入了信用卡里,可銀行卻說我沒有還錢,還產生了一次逾期還款記錄。”近日,長沙市民陳先生撥打本報新聞熱線96258,“后來才知道,退款竟然不能當作還款用來還清賬單。”
據記者調查發現,賬單日后的退款不能算作當期還款是不少銀行都在執行的“慣例”,網購后發生退款的情況,市民一定要留神。
每個月的27日是長沙市民陳先生的還款日期,今年9月12日,他收到了銀行發來的賬單提醒短信,其9月份的賬單為1880元,需在9月27日前還款。
9月15日,陳先生花費2100元網購了一個手機,但發來的貨物存在瑕疵,陳先生選擇了退貨。一周后,陳先生收到了退款短信,2100元錢退還到了網購時所用的信用卡里。
“我當時想退款既然已到賬,這個月就不用再還錢了,退款夠還賬單了。”然而事實并非陳先生所想的那樣,10月13日,陳先生接到了銀行的短信,稱他其1880元的消費未能及時還款,逾期記錄將上報央行[微博]征信中心。
“我明明還過錢了呀,為什么還欠著呢?”陳先生當即撥打了信用卡客服電話咨詢,得到的答復卻讓他很是氣悶,“工作人員回復稱信用卡的退款不能當還款,即便卡里有退款,也要存入資金才能被視為還款,這樣的規定,我可從沒聽說過。”
10月15日,記者在幾個銀行門口詢問了20名前來辦理業務的市民,沒有一人知曉有這么一個規定。
針對“退款是否可當作還款”的疑問,記者致電多家銀行的信用卡服務中心。客服人員均表示,主要取決于退款到賬的具體交易日,“賬單日前的到賬退款,可以成為還款,賬單日之后到賬的退款,無法認定為當期還款,只能記入下一期的賬單。”
業內人士表示,賬單日后的退款不能算作當期還款是銀行的通行做法。據了解,目前大部分銀行的默認做法是,可將退款充抵下一期的消費,退款包括網購商品退款、商家的消費撤銷、機票退訂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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