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惡搞大牌,這些潮牌不怕惹官司嗎
近日報道,法國奢侈品集團 LVMH 狀告專門“惡搞名牌”的手袋公司 My Other Bag 歷經一年多的審理一案以敗訴告終。審理此案的法官說:“這些惡搞的商品應當被視作一種隱晦的恭維或贊美,應該置之一笑,而不是提起訴訟。”本就受到侵權的LVMH集團還被法官補了這樣一刀,這算是什么事兒。
據了解,這個My Other Bag的產品以惡搞奢侈品牌的手提包設計著稱,戲謔模仿的對象包括 LVMH旗下的賽琳(Céline )和路易威登( Louis Vuitton),以及香奈兒(Chanel)、Goyard 等。通過漫畫的形式,把這些大牌的手袋設計印到自己的棉質托特包和便利袋中。因此,被LVMH集團告上了法院。但是此案經歷了一年多的審理,換來的結果居然是失敗了。審理此案的法官Furman 說:“以幽默戲謔的方式‘惡搞’品牌,顯然不是為了讓顧客混淆 Louis Vuitton和 My Other Bag,實際上卻更像一種恭維或贊美,面對這些我們應該是一笑置之而不是起訴,實際上,這種行為一定程度上幫助 LVMH 體現了品牌設計的獨特性。”法官說的好有道理,竟無言以對......
而勝訴了本案的My Other Bag 創始人兼 CEOTara Martin 則表示:“這次的判決不僅僅對 My Other Bag,也對所有其他充滿創意的企業家、作家、藝術家、電影制作人和設計師意義重大。”此外還表示“在討論社會,經濟和政治問題時,‘惡搞’是最古老也是最受歡迎的方式之一。此次判決體現了美國精神的根基,于我而言也是最重要的一部分:言論自由,它必須受到保護。”
另外呢,除了My Other Bag ,市面上也曾流行過不少有趣的惡搞大牌單品,比如韓國設計師推出的Playnomore包和臺灣設計公司 BANANE.TAIPE 推出的香蕉包,均惡搞鉑金包( Birkin)名噪一時。還有時尚品牌Anti-Anti的兄弟品牌False推出了“Better off Dead ”惡搞奢侈品牌系列短T恤,將Chanel、愛馬仕(Hermès)、LV、迪奧(Dior)等大牌的標志與死神、貓女、老鷹等充滿街頭意味的元素混合,與這些奢侈品牌的定位形成鮮明的對比,創造出耐人尋味的惡搞味道。還有SSUR也將大牌的LOGO加入到他們服飾當中,如在衣服上印上雙“C”但下面還標了個“FAKE”(假冒)。據悉這一些列的服裝都已經成了搶手貨了。
這種惡搞對大牌和潮牌是雙贏
如此惡搞大牌,這些潮牌不怕惹官司嗎?一位玩潮牌的業內人士分析:“這個問題,基本上不存在。衣服上的LOGO都是做過修改的,并非一模一樣的假冒,更不是以前我們所說的A貨。另外我覺得,這種惡搞對于潮牌和大牌都有利,可以說是雙贏。因為大牌并不會因為這種惡搞而流失顧客,相反會引來不少進一步的關注,而潮牌,很顯然,可以憑借大牌打響自己的知名度。”
這位潮牌的分析人士說的也好有道理啊! 法官Furman 的說法也好有道理啊!那么,以后大牌還得感謝這些惡搞他們的品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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