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縣長“名鞋案”在奢而不在貴
這幾天,四川雙流縣縣委常委、副縣長廖維忠因為腳上的一雙“名鞋哥”。
對此,雙流縣委宣傳部在官方微博稱,鞋子是廖妻作為生日禮物買的,價格約4000元,并不是網上說的6000多元。而帖子之所以出現是因為廖“在視察工作時,拒絕了企業的不合理要求,而遭到對方的惡意發帖,他已向組織說明了情況”。
不論官方如何答復,爭論難以平息。有人以為,處級官員擁有一雙意大利名鞋,算不上多大的事,在其合法收入可承受的范圍內。想想也是,幾千元的一套西服、幾千元的一雙皮鞋,按現在的物價來說也不算太貴,誰家里沒一兩套撐門面的服裝。也有人認為,這雙皮鞋就是舉報信,有關部門應該好好查一查這位副縣長大人的錢財是否來得正當。不僅如此,還要加強官德教育,官員應以身作則,勤儉節約。否則當公務員習慣了奢侈品消費后,以其有限的收入是很難支撐無限的高消費,這時,會不會為了滿足奢侈消費的優越心理,利用自己的權力把手伸向不該伸的地方呢?
小馬飛刀認為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最重要的是,一個人的消費能力和消費水平,并不能直接與其地位劃上等號,更需要給出注解的是其收入和家底,這才是決定一個人消費能力的根本。換句話說,這件事暴露出的是,官員財產公示制度應盡早實施。官員財產公示,其核心要義不在于“不讓官員有錢”,而在于公示行為本身,以及公示之后接受社會各方監督,通過“陽光照耀”來發現官員財產申報上的疑點或漏洞,進而由專門的權力機關去調查和核實,得出結果,回應公眾疑問,該澄清的澄清,該追責的追責。只有當官員財產報告制度成為反腐利器,官員及家庭成員財產裸露在公眾視野下,輿論監督力量被充分調動起來,對官員的權力監督逐步從內部監督轉向外部監督,官員才不至于膽大妄為。反過來說,也只有這樣,官員的穿衣戴帽、吃喝住行等情況才會真正回到個人喜好和個人私事的范疇,不會輕易引發公眾的猜測、質疑與焦慮。人們也就不會因為一包煙、一塊表、一雙鞋而產生憂慮,直接就往腐敗上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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