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嶺市制鞋企業舉行知識產權座談會
“違法仿冒”、“商標侵權”、“技術泄密”……隨著溫嶺鞋業的持續快速發展,鞋企知識產權侵害與被侵害事件迎來多發期。為了加強行業自律,也為了讓溫嶺鞋業有一片良性發展的空間,憑借法律武器護航溫嶺鞋業。4月24日下午3時,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偉、溫嶺市人民法院院長陳文通攜知識產權相關法官一行15人在總商會大樓四樓與溫嶺制鞋企業舉行“溫嶺市制鞋企業知識產權座談會”。
據溫嶺市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戴晶淼庭長在會上介紹,最近幾年來,溫嶺市制鞋業因知識產權保護涉及的相關法律糾紛案呈多發趨勢。在去年結案的五件案件中,被告都以假冒仿冒國內外知名運動品牌(愛迪達斯、安踏等)被起訴,侵權金額均在5-15萬元之間。
在座談會互動環節,制鞋企業積極發言提供相關案例,與會的法官們則一一進行講解和剖析。
有一家內品牌企業反映以下案例:近年來,我市繁昌小區門前出現了八家鞋樣店,他們把我市內銷品牌龍頭企業投放市場的應季新款鞋類以驚人的速度空運至溫嶺門店,然后以每只100—200元不等的價格銷售給本地小鞋廠及手工作坊作鞋樣進行仿版,導致品牌產品被大量仿制克隆,從而嚴重沖擊品牌企業的銷售和信譽。為了保護自己的品牌產品不受侵權,自主品牌企業只能以每季2000-5000元不等的價格與鞋樣店進行私下疏通,幾個鞋樣店一年下來,相關鞋廠為此無緣無故要花掉疏通費達幾千至上萬元不等,更可氣的是,花了疏通費鞋廠的鞋樣還是被賣。
法官支招:一方面企業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建立產品開發過程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二方面申請外觀設計或注冊權登記。
案例二:高價從國外買來的樣品,在開發室里被偷或被業務員惡意泄秘。自己鞋廠還沒有上市,其他的鞋廠同款產品早就上市了。
法官支招:必須要與業務員和開發師等掌握公司核心技術人員簽訂保守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協議進行自我防范,并注意搜尋證據向公安司法部門提起公訴。
案例三:橫峰品牌膠水商遇到三件揪心事。第一、自己的產品被沒有授權銷售的不法商販以次充好,損害廠家信譽;第二、不法代理商收回正宗品牌包裝桶,然后灌入假膠水出售,損害消費者利益;第三、品牌完全被假冒。
法官支招:一、想方設法取證,涉案達5萬元將受到工商行政處罰;二、加強自我保護;第三、在各區域開設專賣店。
案例四:市場采購有英文“品牌”的鞋飾、鞋扣被用在鞋樣品上造成無意侵權是否可以免責?
法官斷定:鞋廠需承擔相關責任。
此次知識產權座談會為制鞋企業解疑釋惑,受益匪淺。法官們也希望今后能與溫嶺鞋企多互動,讓企業秉承遵紀守法興企,憑借法律權威護航溫嶺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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