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飾與媒介:胡服演義2
從“根源在于思想意識,要改變這種狀況,就必須建立一種適用有效的行為法則。他從服飾人手,提出一系列改造標準。再有一點,這種適用并沒有片面否定美和裝飾,而是強調必須先“質”而后“文”,也就是說只有好用,才談得上審美。這些富于人道主義色彩的思想,正是服飾文化本質的體現,它拋開了強加在服飾身上的種種附會因素,特別是拋開了自“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洽”開始,服飾一直被賦予的濃重的政治色彩。
胡服進入華夏始于趙武靈王胡服騎射(史記·趙世家)。公元前307年趙武靈王頒胡服令,為了對抗游牧民族的騎馬軍推行胡服騎射。胡服與當時中原地區寬衣博帶的服裝有較大差異,特征是衣長齊膝,褲子緊窄,腰束郭洛帶,用帶鉤,穿靴,便于騎射活動。因為胡服輕便實用,所以很快從軍隊傳至民間,被廣泛采用。后來又有漢靈帝喜著胡服。《后漢書·五行志一》:“ 靈帝 好胡服、胡帳、胡牀、胡坐、胡飯、胡空侯、胡笛、胡舞,京都貴族皆競為之。”
著胡服卡弗坦的吐火羅人而在北魏孝文帝在位,有禁止鮮卑胡服。《資治通鑒·梁敬帝太平元年》:“﹝ 齊顯祖 ﹞或身自歌舞,盡日通宵,或散發胡服,雜衣錦彩。”《宣和遺事》后集:“自屏后呼其妻出拜二帝曰:‘此女汝家人也。’婦人出拜已,衣胡服,二帝不能識之。” 陳去病 《論戲劇之有益》:“我伯叔,我昆弟,我親戚故舊,固猶是冠胡冠服胡服,以茍安其奴隸也。”
胡服流行于唐朝開元、天寶年間,女子流行穿胡服騎馬。它的特征是翻領、對巾、窄袖。在陜西等地的墓中壁畫有大量反映。新疆吐魯番阿斯塔那出土的絹畫中也有這類服裝的婦女。唐代流行于西域地區以及波斯等國的胡服卡弗坦,卡弗坦形制為錦繡渾脫帽,翻領窄袖袍,條紋小口褲和透空軟錦鞋。流行的原因是初唐至盛時期,中原與西域經濟文化交往及胡舞的興盛。到了宋明時期,漢族皇帝又頒布法令禁止胡服和胡俗,復興漢服和漢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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