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CCI傲慢的背后:血汗工廠竟成常態
2011年9月,5名曾經在深圳GUCCI旗艦店工作的離職員工在網絡上發了一封《集體辭職的古馳員工致古馳最高管理層的一封公開信》。在信中,他們表達了對深圳GUCCI旗艦店的控訴。他們說:“GUCCI也許是一襲華美的袍子,但是卻長滿了虱子。”
來自員工的控訴
GUCCI員工在公開信中表示,公司對員工在門店上班時的行為規定有100多項,很多規定嚴格流產了。
古馳實行的是所謂的綜合工時制,上一天班輪休一天,一天的工作時間大約為10小時,但每晚10點下班后,員工們都要先打卡下班再加班,往往要清點貨物到凌晨兩三點鐘,因為這樣就算正常下班,不用計算加班工資。每晚下班后,仍需留下來加班點數,清點貨品。到凌晨4點的情況都有,點對了才能離開。
如果店里有東西被盜,全體員工都需要連帶賠償。深圳GUCCI旗艦店4年來一共丟了大概40件貨品,平均5000元一件。公司一方面可以獲得保險賠償,另一方面又要員工平均分攤,集體扣錢補給公司。
為5位員工代理此事的北京大成(深圳)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楊乾武指出,古馳血汗工廠問題,不僅是社會責任、企業道德問題,其中諸多做法還涉嫌違法。
“作為奢侈品領域的大品牌,GUCCI的作為不符合其江湖地位,也違背了公眾對這一品牌的認知。沒有善待員工,也沒有承擔起相應的責任。”楊律師說,服務行業對員工在顧客面前的行為舉止有許多苛刻的要求,屬于行業特殊要求,但員工在后臺休息的時候,應該提供相應的福利。
回復凸顯傲慢姿態
9月7日,GUCCI營運部一名高層給全國多家GUCCI門店下發了一封郵件,名為:“(重視!)媒體顧客暗訪回答技巧”,并要求各大店鋪負責人“在早會上對員工宣講”。
這封郵件為員工如何回答媒體顧客的問題,提供了一些簡單的標準答案。
GUCCI旗艦店一管理層人士透露,公司這份規定主要是防備媒體記者從員工口中套話,同時也為了防止顧客因為貨品糾紛等前來詢問時,防止員工被偷錄到不利于公司的視頻。
楊乾武說,這封500字不到的郵件,教員工用“公司內部信息”拒絕顧客和媒體的任何提問,也包括了關于質量的提問,這顯然有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的嫌疑。
楊律師說:“這封郵件更像封口信,如果GUCCI真如自己宣稱的那樣善待員工,就不會要求員工避而不談了。”
5名辭職員工在公開信里希望公司賠償加班費,GUCCI(中國)貿易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做了書面回復:“公司現已仔細核查了公司電腦系統中你的歷史考勤記錄及加班費支付資料,根據目前所掌握的資料,可以確認公司不存在沒有足額支付加班費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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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羅湖區人力資源局認為,辭職員工與GUCCI公司在加班時間和加班費計算方式上,存在較大爭議,現無法做出要GUCCI公司賠償的決定,建議辭職員工去申請勞動仲裁。
據介紹,一款價值10000元人民幣的古馳新款皮質包,在歐洲大概價值700歐元。其成本構成中,布料約需50歐元成本,加上鉚釘、紐扣、拉鏈等材料,一款皮包總價不超過90歐元。
古馳公司宣稱,其皮具包包都是在意大利純手工制作。但事實并不是這樣,大部分款式都是海外代工完成整個生產環節。奢侈品經過多年的全球化分工,已經形成完整細致的全球化作業體系。
據世界奢侈品協會數據顯示,人力成本僅占奢侈品銷售價格構成的5%-6%,因此,古馳品牌的包凈利潤可能超過40%。這種產業利潤分配鏈加劇了奢侈品企業重外部品牌輕內部管理。他們的收益過于依賴品牌附加值,因此,對涉及與品牌及店面形象有關的服務會有特別苛刻的要求。
事實上,知名跨國公司深陷“血汗工廠”的指控,GUCCI絕非頭一個。之前包括蘋果公司、ZARA、耐克、可口可樂公司都曾因涉嫌“血汗工廠”問題而被曝光。而更值得注意的是,負面消息曝光后結果無非如下:一是當事企業并沒有因為曝光而被嚴厲查處,媒體報道之后鮮見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跟進;二是負面消息曝光絲毫無法影響這些公司在中國大陸的強勢地位。
誰嬌縱了GUCCI?
許多跨國大公司,在許多國家都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聲譽,為何到了咱們這就換了一副臉孔,成了“吸血鬼”?
企業不是慈善家,而是逐利組織,追求利潤最大化是它的本能。如果缺少了外部監督和約束,企業當然要挖空心思去鉆法律和政策的漏洞,以獲取最大的利潤。包括提高勞動強度、降低勞動成本,甚至漠視工人權利、踐踏工人尊嚴等。某些跨國公司為什么在母國不敢造次?很簡單,當工人感覺到自己的健康、福利、尊嚴與自由等憲法賦予的權利受到企業侵害時,工人可以依賴工會,讓工會出面與資方博弈,為工人維權;再不然通過法院,把企業告上法庭。
而在國內,組織維權此路不通,司法救濟也不容易。且不說,許多企業不歡迎工會,即使勉強成立,也不過是一種可有可無的附庸,逢年過節發點象征性福利、組織一兩場聊勝于無的聯歡會……當工人真正需要他們時,他們的屁股還不一定坐到哪一邊。
這條路基本是堵住了,司法救濟呢?撇開地方政府對這類官司天然反感和勞動法規的缺陷——有專家總結了現行勞動法的十大缺陷,譬如賦予地方過大的權力、沒有對集體合同制度給予足夠的重視、勞動爭議處理環節過多、涉外勞動關系存在法律適用空白等等——不說,即使有法可依,依法的成本也極其沉重,讓維權者望而卻步。這也就是GUCCI離職員工寧愿選擇在網絡曝光而不愿訴之法律的重要原因,這官司打不起。
GUCCI們敢在中國“血汗”,就是看穿之后的必然選擇。
顯然,要想讓“血汗工廠”真正成為企業懼怕、躲避的污點,就必須建立起基本且有充分保障的勞動福利制度。否則,跨國公司只要仍然有些許的制度福利,就足以讓境內競爭對手望其項背,而無懼輿論的鞭撻。
同時,監管與處罰必須落實執行。市場化改革三十余年,各項基本勞動保護法規已大體齊全。但法律執行的缺失才是要害所在,如果“血汗工廠”被曝光后再無查處跟進,只會讓監管部門的公信力受到質疑。
此外,還需要幫助提升本土制造企業、商業企業的競爭力。在不干擾市場優勝劣汰機制的前提下,政府有的放矢的扶持有助于加速我國產業結構升級,改變目前制造企業低端競爭的局面,扭轉跨國公司的集體強勢地位。
“血汗工廠”成了令人麻木的“常態”,這比無良公司本身更加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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