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整頓規范第三方支付收單外包業務
4月9日消息,繼上月處罰8家第三方支付機構后,央行[微博]再度出手整頓支付行業。目前有包括鄭州中心支行在內的若干人行[微博]分支機構在試點規范第三方支付收單外包業務,對POS收單代理商資質進行審查和整頓,收單代理商今后或需要通過報備持證上崗。
近日有消息稱,目前央行支付司正在協調各省份人行,成立第三方支付機構管理辦公室,以后各地區的代理都要通過支付公司報備,未報備的視為無證經營將被取締并處罰。
從接近央行的人士處獲悉,支付司并沒有籌備成立第三方機構管理辦公室,但是擬對第三方機構的收單外包業務進行進一步整頓。目前在幾個分支機構層面如鄭州中心支行在進行試點,以規范POS代理商的資質和行為。
所謂收單外包,即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支付機構通過渠道代理方式拓展商戶。通俗的講,就是通過與代理商簽約,將POS機使用的商戶拓展、資格審查等權力下放。而代理商所做的,就是在特定區域“掃街”,簽訂特約商戶。
然而,在激烈的競爭下,第三方支付機構外包業務出現了代理商體系素質參差不齊、無序競爭、風控不嚴等種種問題。盡管2012年出臺的《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對收單外包的業務規范、商戶審查和風險控制做出了嚴格規定,但跡象顯示一些機構正在視紅線如無物。
據一名業內人士對記者透露,目前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是跨境收單。根據2012年央行下發的《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一些收單牌照是區域性的,并且跨省開展業務要求所在地有實體辦機構,必但是有第三方支付機構僅通過找到外省代理商的方式開展外地收單業務,增加了風險。
第二是收單業務被層層外包,導致代理商利潤攤薄,尤其是最后一層的代理商利潤微薄,可能就會放松對商戶資質的審查。
第三是在代理商的縱容下,商戶出現了種種如套碼(應收較高手續費的商務使用了低費率通道)、線下業務走線上的后臺通道(實現較低的費率)、以及將若干小商戶集合在一個綜合性商戶下(取得更低費率)等不規范操作,其中的差價就會由收單代理收入囊中。
上海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人士向記者表示,早在年前該公司即向央行提出代理商備案等建議,目前公司內部已經在準備了。
上月央行下發79號文至各第三方支付機構。要求從4月1日起,包括匯付天下、易寶支付、隨行付、富友、卡友、海科融通、盛付通、捷付瑞通在內的8家全國范圍內停止接入新商戶。其原因在于年初浙江、福建等省部分持卡人通過向信用卡內存入大額溢繳款,利用預授權完成交易需在預授權金額115%范圍內予以付款承兌的業務特性,與部分支持預授權類交易的特約商戶勾結,合謀套取發卡銀行額外信用額度。
而特約商戶的審查,大部分是通過代理商這一渠道完成的,由此央行下決心整頓收單亂響,預計不久將有更大規模的行業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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