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解決審計報告之外的問題
審計報告是“吝嗇”的。報告中關于高校采購審計結果的文字,加在一起也不過百余字。除了6所高校未經核準自行采購進口產品1.64億元外,再也找不到其他任何蛛絲馬跡。
但負責高校采購的老師們是慷慨的。他們毫不隱瞞,講出很多實情,讓記者對高校采購的了解超出了審計報告的內容范圍。
在采訪過程中,某高校老師告訴記者,一般高校每年的進口設備采購大都有幾千萬元之多,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會更多,而這些都是不需要經過審批的。
不妨按照這種提示,做個粗略的估算。教育部直屬高校有76所,以每個高校年采購5000萬元進口設備計算,僅這些高校一年的進口設備采購總額就有38億元之巨。如果按照專家的觀點,把其它的具有財政性資金性質的貨物項目、服務項目、重大課題經費項目和數額更大的工程建設項目統統納進來,那么這個數字該會是多少?
顯然,按照高校采購目前的管理現狀,這個數字有多大,實際上游離于政府采購監管之外的資金就會有多大。百億元也罷,幾百億元也罷,退一步說,哪怕只有區區的一分錢,本該通過制度渠道流出去的,就不該讓它在“自留地”里放任自由。
“象牙塔”里習慣了自由。連一點采購的自由都沒有,那還叫“象牙塔”嗎?教授們可以這么想,學校可以這么想,但管理部門要是也這么想,那麻煩可就大了,其后果也絕不是審計報告中“未經審核自行采購”這么簡單。
在2006年,就曾有媒體爆料,武漢大學4校合并后,每年3億元左右的采購完全由該校采購中心原主任成金華“一支筆”當家,后來事情敗露,成金華被依法起訴。而中心分管教學及科研設備采購的原副主任魯宗智也很快步其后塵。
無人來管,甚至是監管不力,都有可能讓潔凈的“象牙塔”反而淪為權力腐敗的重災區。這些在審計報告中看不到的風險,更足以讓人畏懼。
與審計報告一同公布的,還有部門對問題的處理結果:對于所屬高校未經核準自行采購進口產品的問題,教育部已要求所屬各單位今后采購進口產品必須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
如果真如所言,那么不能否認,這是審計的效力。但是,審計報告沒有涉及的問題,甚至是審計發現不了的問題,又該如何解決?
有專家說,在高校這片采購監管的盲區里,只有強勢的監管介入,只有嚴格的制度約束,才能讓自由的行為回歸正當的軌道。
可是,誰又是那股可以依靠的監管力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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