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檢驗機構的簡述
官方的檢驗機構只對特定商品(糧食、藥物等)進行檢驗,如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
國際貿易中的商品檢驗主要由民間機構承擔,民間商檢機構具有公證機構的法律地位。比較著名的有:瑞士日內瓦通用鑒定公司(SGS)、日本海外貨物檢驗株式會社 (OMIC)美國保險人實驗室(UL)、英國勞合氏公證行(Lloyd¹s Surveyor)、法國船級社(B.V)以及香港天祥公證化驗行等。
我國進出口商品檢驗主要由官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及其分支機構承擔,此外還有各種專門從事動植物、食品、藥品、船舶、計量器具等官方檢驗機構。
1980年成立的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總公司(CCIC)及其分公司,是接受國家委托從事進出口商品檢驗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我國商檢機構和一些國外檢驗機構建立了委托代理關系(如SGS)或合資檢驗機構(如OMIC)。外國檢驗機構經批準也可在我國設立分支機構,在指定范圍內接受進出口商品檢驗和鑒定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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