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出臺市級機關差旅費及培訓費管理辦法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承德市財政局依照中央、省級管理辦法,制定了《承德市市級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及《承德市市級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市直機關差旅費及培訓費管理。
《差旅費管理辦法》從差旅費適用范圍、審批管理、開支范圍和標準、報銷管理、監督問責等方面進行了規定。要求各單位建立健全公務差旅審批制度,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格財務報銷制度,不得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差旅費;強化監督問責,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違反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培訓費管理辦法》規范了市級機關培訓費的預算管理、計劃和備案管理、開支范圍和標準、培訓組織、報銷結算、培訓費公示和年度報告制度、監督檢查等。規定培訓費實行綜合定額管理,標準為每人每天350元,其中住宿費120元、伙食費90元、場地費和講課費100元,資料費、交通費和其他費用40元,各項費用之間可調劑使用,并規定了講課費執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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