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辦公地點分離埋隱患
簡單地全面放開,或者全面禁止都是行不通的,實則需要政府部門對企業的經營性質進行細致分類,嚴格判斷哪些公司適合進駐住宅社區,并在后期嚴格監督。
在民宅辦公,卻不能在民宅注冊,因此大批公司都面臨著注冊地、辦公地分離的情況。而這種情況,則給工商部門監管以及消費者維權埋下諸多隱患。顧女士遇到的問題就是典型案例。
顧女士等人因為“黑中介”卷走房租,因此多方奔走維權。但在投訴過程中發現,由于該中介公司的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地不符,工商分局在監管過程中也有心無力。
“由于這家公司注冊地在朝陽區,而實際辦公地在豐臺區,因此北京市工商局豐臺分局對這種非正常的經營模式不能監管和處罰,只能從中調解。豐臺分局多次向該公司下達約見通知書,但始終沒有見到公司負責人。我們的維權進程也受到很大影響。”顧女士介紹。
同時,注冊地址和經營地址的分離,實際也會給公司經營帶來風險。法律人士介紹,根據我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司必須在其登記注冊的住所地址從事經營活動,企業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的場所設點從事經營活動,應當根據其企業類型,辦理相關的登記注冊。注冊地與經營地分離的情況一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出,可能被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或接受警告、限期辦理登記、責令停業整頓、扣繳營業執照甚至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
顯然,目前北京的“民宅禁商”已經處在掩耳盜鈴的狀態,一方面違規注冊的民宅辦公現象缺乏監管和打擊,另一方面打擾其他小區居民的正常生活,對于在民宅中辦公的公司本身,以及市場秩序,也隱患重重。
北京市工商局登記注冊處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北京的“民宅禁商”政策沒有調整計劃。而針對民宅商用的問題,北京市工商局咨詢熱線回復記者,若注冊地和經營地分離,居民可以舉報,一經查實,則按照異地經營處理。
“2006年實行民宅禁商主要是由于大批中小型企業進駐住宅,導致擾民。但隨著服務業的發展,現在已經有一些新興行業擺脫了人與人當面交易的模式,主要采取遠程交易和靜默式辦公,例如網絡銷售企業、動漫公司和互聯網公司等。民宅禁商應當考慮地區經濟發展需要和企業性質,縮小住宅禁商政策的適用對象,為特定類型的中小企業保留生存空間。”中國城市經濟學會副會長牛鳳瑞認為。
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云昌表示,民宅禁商政策的出臺與當時的住宅供應緊缺也有密不可分的關系。但目前北京的住宅供需關系已經發生一定轉變。允許特定行業公司在住宅內辦公,也有助于充分利用住宅中的空置房源,盤活存量房。
牛鳳瑞表示,對于民宅禁商,簡單地全面放開,或者全面禁止都是行不通的,實則需要政府部門對企業的經營性質進行細致分類,嚴格判斷哪些公司適合進駐住宅社區,并在后期嚴格監督。另一方面,對于并不適合在住宅社區經營,但已經進駐的公司,要通過合理疏導,將其引進產業園區等辦公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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