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之規范性公文之規定
規定是對特定范圍內的工作和行為制定的規章和禁令,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處理某種事項所制定的一種法規性文件。與條例相比,規定多用于行政機關處理具體工作事項,具有條文的事務性和臨時性、寫作格式的靈活性的特點。規定寫作的具體要求有:
(1)標題。規定的標題有兩種寫法,一是寫明發文機關、事由和文種;二是只寫事由和文種。標題不寫發文機關的規定,一般都由發文機關另行印發一個通知,把規定附上。
(2)正文。規定的正文一般由規定緣由、規定事項和實施說明三部分組成。規定緣由主要寫此規定是根據上級哪一個文件或精神以及本地區、本部門的何種情況制定的。
規定事項要分項敘述,盡量做到詳盡、準確、周密。實施說明,一般寫此規定的適用范圍、生效時間、執行要求以及對違反行為的處理意見等內容。
相關鏈接:
隨著企業精細化管理程度的提高,公文在工作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公文都有固定的格式,在成文后需經各級審核、排版、校對等環節。各市州通信企業都有文秘負責整個流程,在此就不贅述。筆者主要想談談如何能寫出合格公文,與同行進行探討。
要對各類公文文種有正確的認識。按照2012年新頒布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狹義的公文主要有決議、通知、通告、通報、紀要等15種。市州層面用得最多的狹義公文種類包括通知、通報、請示、報告、函、紀要共六種。公文起草人需弄清相關文種要求,不能選錯文種。簡單來說,請示、報告是上行文,同時請示需上級批復,報告則無嚴格要求。請示有超前性、說明性和單一性這三個特點,而重陳述和有主見是報告的特點。本地無權限決定的事項及需上級機關支援的事項用“請示”,在上級單位未批復前,本地不能擅自開展相關工作;本地工作中好的做法、建議及例行開展的相關工作如需上級單位知道時用“報告”。通知、通報可是平行文或下行文,在工作中使用最為廣泛,主要用于會議召集、內控管理、階段性工作完成情況等方面。紀要主要用于記載會議主要情況和議定事項,發布或傳達的紀實性文件。函一般用于平行單位和不相隸屬的單位,但有時也可用于上下級之間的交往。函的特點為形式靈活、適應性強和務實性強。
要熟練掌握公文格式。在文件起草環節,起草人主要負責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抄送機關等方面的內容,其他的內容由綜合文秘協助完成。標題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組成,在平行文及下行文中,發文機關通常省略;主送機關是公文的受理機關,即文件要送的對象;抄送機關是除主送機關外,需要執行或者知曉公文內容的其他機關。正文是公文的主體,用來表述公文的內容;附件是公文正文的說明、補充或者參考資料,這兩方面是文件起草人需重點做的工作。公文正文及附件格式可參考《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準(2012年最新版)》。
要注重日常積累。借鑒是最好的學習方式和提升能力的最佳途徑。在平常工作中,我們要有針對性地收集相關素材,資料的積累和儲備可為快速寫好公文打下基礎。如果平時沒有充足的儲備,遇到緊急公文寫作時就難免出現尷尬的局面。有些資料需要根據新的寫作語境進行概括、重組,有的資料則可以直接取用。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