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穩投資:結余財政資金用于重點建設
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是昨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的主要議題之一,共出臺了8項相關措施。
其中包括:——對地區和部門結余資金及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一律收回統籌用于重點建設。不足兩年的結轉資金,要加快預算執行,也可按規定用于其他急需領域。從2016年起,對上年末財政存量資金較大的地區和部門,適當壓縮下年財政預算規模。
——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對項目預算執行慢的,同級財政可按一定比例收回用于其他方面。清理整合專項轉移支付,將資金分配、項目確定權交給地方,允許地方在統籌使用上先行先試。加強部門內和跨部門資金統籌協調,避免重復安排支出和固化投向。
——將尚未使用的地方政府存量債務資金納入預算管理,與新增債務資金統籌使用。對政府性基金和專項收入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使用力度。
——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在水利、社保等領域開展滾動財政規劃試點。
“這是‘盤活存量’的細化,從地區和部門間到地區和部門內的財政資金的調配使用都作出了全方位的規定,目的是希望財政政策能更好地發揮穩增長的作用。”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宏觀研究主管章俊說。
他分析稱,通過“回收地區和部門的結余/結轉資金”以及“對財政存量資金較大的地區和部門,適當壓縮下一年財政預算規模”將極大地推動各地方和部門加大存量資金的使用,從而使固定資產投資的資金到位率從財政角度能有明顯的提高。
另外,“清理整合專項轉移支付,將資金分配、項目確定權交給地方,允許地方在統籌使用上先行先試”,也反映中央在盤活存量中給予地方政府在資金的配置和項目決定權方面以更大的權力。
今年中央的政策基調是“積極的財政政策,穩健的貨幣政策”,雖然貨幣政策在實際操作層面偏向寬松,但由于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暢,導致大量流動性沉淀在金融體系內空轉。而積極的財政政策受制于中央和地方兩級財政收入的下降,特別是中央清理整頓地方政府債務的行動導致地方政府的融資能力大幅萎縮。
因此,章俊認為,“就積極的財政政策而言,既然在總量上難以有突破,就只能在資金的配置結構和使用效率上來做文章,這也符合中央長期以來所提倡的‘盤活存量,用好增量’的指導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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