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亟需建分級監管
場外交易市場是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從2001年7月啟動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開始,我們就一直在探索建立中國特色的場外交易市場。2013年1月16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又在北京揭牌,標志著全國統一的場外交易市場再上一個新臺階,基本形成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和地方性股權交易市場三個層次的場外資本市場結構。
目前,我國場外交易市場有三個層次,即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天津股權交易所和前海股權交易中心為代表的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和各地方性股權交易市場。其中,全國性場外交易市場就是由“老三板”和“新三板”發展而來。從目前的情況看,以新三板為代表的場外交易市場由于缺乏頂層設計和宏觀規劃,至今功能定位不清晰,為今后發展留下隱患。
目前,老三板沿用集中競價配對成交機制,新三板則采用委托報價和配對成交機制,另外一大場外市場天交所則采用了比較先進的做市商雙向報價為主、兼集合競價和協商定價的混合型交易制度。
國內幾大場外市場交易模式的不統一,很容易導致同樣類型和規模的企業證券在不同的市場交易產生較大的價格差異。這不僅違背“同股同權、同股同價”原則,也會被投機者操控價格,引發市場混亂,對市場參與者造成侵權傷害。
我國場外交易市場的融資主體多具有規模小、輕資產、風險大、成長快等特點,信息不對稱程度更加嚴重,因此,在協助公司融資與保護投資者權益方面,需要一個嚴謹的制度來進行規范。比如,合理的信息披露對其上市融資和投資者利益保護至關重要。但是,畢竟場外交易市場的中小企業不可能與主板市場的上市公司同日而語,相對于交易所市場,場外交易市場尤其是低層次場外交易市場的信息披露要求相對要低。因此,在制度設計上還需要融入更多更為切合實際的考慮。
新三板采用的是不同于主板交易制度的協議轉讓交易與做市商制度。但隨著近期新三板的火爆,許多問題也隨之而生。新三板采用的交易方式會提高資金流動性,但也很容易被人為操縱價格。協議轉讓的特性容易引發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行為。由于新三板并不像主板市場一樣設置漲跌停范圍,一旦股價被人為操縱可能會造成極大的波動。此外,傳統交易所市場的內幕交易在新三板市場中亦有發生,而企業披露信息不嚴等現象也經常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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