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訴訟電商到底有何目的
來自國外媒體的報道顯示,5月16日,法國開云集團旗下的多家奢侈品制造商在美國紐約聯合起訴阿里巴巴集團,稱其購物網站故意允許假貨制造者在全球銷售盜用其品牌的贗品。
這是開云集團旗下品牌在不到一年內第二次因售假問題對阿里巴巴提起訴訟。2014年7月9日,也就是在阿里上市前夜,開云集團旗下一眾奢侈品Gucci(古馳)、Yves Saint Laurent就曾因同樣問題將阿里巴巴置于美國法院的被告席上,當時的起訴書長達147頁。
與上次雙方的迅速和解不同,阿里此次對外表態相對強硬,阿里巴巴集團在5月16日發給媒體的聲明中表示,“開云集團單方指責并無依據”,阿里同時還表示,“阿里巴巴法務會按法律程序準備材料,積極應訴。”
而從輿論的反應來看,奢侈品品牌一年兩次的訴訟引來了更多的猜測,有業內人士甚至懷疑這與開云2015年在華的財務狀況不佳有關。不過,更多的人士則認為這可能是開云借法律訴訟而進行品牌營銷的一種策略。
“起訴的時點都非常微妙,一個是阿里上市的關鍵前夜,一個是中國關稅即將清零的前夜,這樣的借勢營銷顯然可為企業節省大筆廣告費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
上海泛洋律師事務所主任合伙人劉春泉則表示,“奢侈品品牌如果真要打假,按照電子商務企業提供的知識產權投訴和保護途徑,尋找精通電子商務的律師,遠比發動訴訟更有效果。”那么依此所說,奢侈品巨頭的訴訟是否會實現預期的效果?是否還有其他更好的解決方式?起訴背后,奢侈品企業的圖謀到底是什么呢?
在曼哈頓聯邦法院對阿里巴巴提出訴訟的包括古馳、圣羅蘭等一批國際奢侈名牌商家。他們指責阿里巴巴在未獲得上述奢侈品牌許可的情況下,與造假者合謀制造使用他們品牌的假貨,并提供銷售和流通平臺。這些商家提出索賠,并請求對指控的阿里巴巴違反商標和反欺詐法的商品發布禁售令。
BBC報道稱, 不過,對于開云的訴訟,阿里的應對則直指問題的核心,阿里在就訴訟中提及“阿里巴巴和制假者共謀生產假貨,并幫助假貨銷售和運輸”的表述回應時表示,阿里旗下AE(速賣通)等國際商品交易平臺從不生產商品,上述指責并無任何依據,將保留后續相應法律行動的權利。
值得注意的是,阿里在這里堅持的一點就是其并沒有共謀生產假貨并幫助其銷售和運輸。這是因為阿里是一個第三方的電子商務平臺,提供的是撮合交易的信息網絡服務,它集成了信息技術服務、支付服務、快遞服務,但并不直接銷售商品,通俗點說,平臺不開發票,平臺上的賣家才銷售商品,開具發票。
“無論美國的eBay(易貝)公司,還是中國的易貝易趣公司,早些年都有被當成銷售商而被訴諸法院的案例,但美國和中國的法院都沒有判決認定電子商務平臺是銷售商而承擔銷售商的法律責任。”劉春泉表示。
“當然,并不是所有的電子商務企業都是第三方平臺,比如京東,亞馬遜的B2C業務,就是通過電子商務方式銷售產品,那是需要承擔銷售商的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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