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阿里將持續對售假賣家展開追責
“讓售假者痛!”這是阿里巴巴繼向全社會喊出“像治理酒駕一樣治理假貨”的呼吁后,面對制假售假違法成本低的現狀做出的又一舉動。作為國內第一個用民事訴訟手段打擊售假行為的電商平臺,阿里巴巴在1月10日發布的《2017年阿里巴巴知識產權保護年度報告》(以下簡稱《打假年報》)中,稱2018年將持續對售假賣家展開追責。
這份《打假年報》提到,2017年,阿里聯合社會各界在網絡假貨治理和知產保護方面取得歷史性突破,在執法機關、品牌權利人、消費者等社會各界共同參與下,網絡售假問題得到顯著遏制。但與此同時,制售假違法成本低的現實并未得到根本性改變。線下假貨源頭根除任重道遠,假貨呈現出跨國境、多平臺流竄趨勢,制售假團伙依然猖獗。
據世界服裝鞋帽網了解,“2018年,阿里將繼續使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不計成本起訴售假賣家,提高制假售假成本,讓制假售假者傾家蕩產。”《打假年報》發布現場,阿里巴巴首席平臺治理官鄭俊芳說。

破冰:“淘寶打假第一案”勝訴
1月10日,阿里巴巴對外發布《打假年報》披露,整個2017年,24萬個淘寶疑似侵權店鋪被關閉;主動刪除的疑似侵權鏈接中,97%一上線即被封殺;在與阿里合作權利人數目增長17%的背景下,整體知識產權投訴量下降42%;每1萬筆訂單中僅有1.49筆為疑似假貨。
網絡打假取得歷史性突破的背后,是阿里聯合各方不斷突破藩籬、嘗試各種手段打假的探索。
自2017年1月阿里巴巴平臺治理部啟動“追殺三千里”項目以來,阿里已對12起售假案件中的賣家提起民事訴訟,截至目前,12起均獲立案。
2017年1月9日,淘寶以“違背平臺不得售假約定、侵犯平臺商譽”為由,向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起訴一家曾出售假冒施華洛世奇手表的網店店主,索賠140萬元人民幣。該案為國內首例電商平臺起訴售假賣家案例,拉開了阿里以民事訴訟手段打擊售假行為的序幕。
此后,阿里巴巴又接連在上海、寧波、義烏等地法院發起訴訟,并向新成立不久的杭州互聯網法院提起訴訟。
2017年3月8日,淘寶以“違背不得售假約定、侵犯平臺商譽”為由,將賣假冒瑪氏皇家貓糧的姚某告上法庭,索賠267萬元并要求其公開道歉。7月20日,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審理后認為姚某在淘寶出售假貨,不僅損害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還降低了消費者對淘寶的信賴和社會公眾對淘寶的良好評價,判決姚某賠償淘寶損失及合理支出12萬元。獲賠后,阿里設立消費者保護專項基金,用于支持消費者起訴售假者進行維權。
日前,淘寶起訴商家姚某出售假瑪氏皇家貓糧案,被評為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并入圍最高法與央視合辦的“2017推動法治進程十大案件”評選活動。
最高人民法院評給予該案高度評價:“填補了此類案件審理的空白,為今后類案的審理提供了寶貴的參考依據,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有利于促進電商平臺的健康長久發展;明確了司法打假的力度和決心,有利于鞏固風清氣正的良好社會氛圍,對司法界和社會的正面示范作用明顯。”
“阿里以平臺身份出面起訴售假者,表明了其禁止假貨的決心和社會責任感。”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對此表示,面對制假售假這一社會性問題,除了平臺自身投入打擊,政府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多方協同參與是根本之道。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阿拉木斯也認為,阿里采取民事訴訟手段打擊售假行為,更多的是一種啟示意義,以身作則來號召、引導社會各方來協同參與,完善社會治理體系,解決假貨這一社會頑疾。
追償:將持續起訴售假賣家
阿里的《打假年報》稱,盡管“淘寶打假第一案”在司法推進上取得了巨大突破,但要真正實現“讓售假者痛”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打假之難,依然難在制假售假違法成本太低。”1月10日,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稱,總體來看,與美日等發達國家相比,中國對制售假犯罪份子的刑罰力度過小,犯罪成本太低,是當下社會假貨困境的最重要因素。
同時,在涉互聯網新型案件中,由于裁判尺度不統一等原因,時常會出現同類型案件出現不同的審判結果。據了解,目前已一審宣判的“淘寶打假第一案”和淘寶起訴假冒五糧液賣家案結局都是淘寶贏了官司,但由于商譽損失影響難以舉證計算,導致索賠金額和法院認定的判賠金額有著不小的差距。
“比起賠償金額,我們更在意訴訟結果向社會及售假者傳遞出的信號,呼吁各方正視假貨這個問題。”阿里巴巴集團高級法律專家張譯文稱。
鄭俊芳透露,2018年,阿里將繼續不計成本起訴售假賣家,除了批量起訴售假賣家外,阿里還將聯合權利人、正品賣家、消費者對進行合圍打擊,呼吁各方力量進行社會共治,以司法實踐促進互聯網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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