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梯電價制度有待完善 電力商品屬性謹慎探索
與國際水平相比,中國電價處于較低位置,而工商業電價一直在給予居民電價更多交叉補貼。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較為罕見地發聲,對當前電價和階梯電價制度進行點評,強調逐步緩解電價交叉補貼、還原電力商品屬性,引起熱議。6月28日,電力股也迎來大面積的上漲。
有業內人士分析預計,電價機制已經到了調整的合適時機。但國家發展改革委對后續操作并未有更直接的明確表態,因而后續電力價格機制如何調整仍是市場各方眾說紛紜。
隨著新能源占比的提升,電網調峰和消納成本疏導問題成為多項政策文件關注的焦點。圖視覺中國
還原電力商品屬性?
6月24日,在中國政府網上刊發留言回復的欄目中,陜西一位網友留言表示,鑒于當前電力裝機嚴重過剩、供大于求,電力供應已經飽和、不再短缺,建議完善原來的居民階梯電價政策,鼓勵城鄉居民多用清潔的電力能源,少用煤取暖或做飯。
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回復稱,長期以來中國試行較低的居民用電價格,居民電價較大幅度低于供電成本,是由于工商用戶承擔了相應的交叉補貼。與國際上其他國家相比,我國居民電價偏低,工商業電價偏高。
國家發展改革委表示,按照進一步深化電價市場化改革的要求,下一步要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逐步緩解電價交叉補貼,使電力價格更好地反映供電成本,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形成更加充分反映用電成本、供求關系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居民電價機制。
作為國家電網公司的智庫機構,國網能源研究院在今年3月公布的一組數據顯示,放眼國際范圍內,無論是與35個經合組織(OECD)成員國相比較,還是新興經濟體國家、美國等比較,中國的電價均處于較低水平。
國網能源研究院提供的數據顯示,2019年,中國的居民電價與經合組織35個國家相比,處于倒數第二位,工業用戶電價位列倒數第九位。
據國家電網此前介紹,中國的銷售電價由上網電價、輸配電價、線損折價、政府基金及附加等部分組成。根據用電類別劃分,有大工業、一般工商業及其他、居民電價和農業四類銷售電價。
銷售電價即電力用戶最終用電價格,上網電價補償發電企業電能生產成本,輸配電價補償電網企業電能傳輸成本,包括電能傳輸過程中的損耗。政府基金及附加由國務院批準,為通過電價征收的非稅收入,用于補貼可再生能源發電、重大水利工程建設以及水電站庫區移民等。
今年1-5月,國內用電量同比快速增長,三次產業用電量增速均超過兩位數;各類發電量也均同比增長,煤價爬升至高位對電廠利潤造成擠壓。
中電聯數據顯示,今年1-5月,全國全社會用電量3.23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7.7%;其中,城鄉居民用電量4681億千瓦時,同比增長4.1%,增速較去年同期小幅回落,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為14.5%。
今年前5個月,全國規模以上電廠發電量3.18萬億千瓦,同比增長14.9%,增速同比提高18個百分點。
電價機制調整眾說紛紜
作為最重要的基礎能源價格之一,中國的電力價格機制在形成、發展和完善的過程中,其市場化程度也是不斷提升的。
2004年以前,政府部門對每個發電廠進行單獨定價;2004年4月,上網電價政策正式出臺,同年12月,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出臺。
2016年1月,完善后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正式實施;2020年1月,國常會取消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機制,基準價按照當地現行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確定。
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能源互聯網研究中心主任曾鳴指出,電力產品本質上是一種商品,其價格應該由價值決定,且反映供需關系的變化,發揮價格信號調節市場需求的作用,引導用戶的電力消費。
為了避免價格壟斷,基于公平與效率兼容的考慮,電價受到政府的嚴格管控;但當前居民電價與工商業電價倒掛,較為罕見。
曾鳴指出,理論上,居民用戶接入的電壓等級低、用電負荷分散、輸送距離長,且多在電力需求高峰時用電,供電成本在所有用戶中最高,而工商業用戶供電成本相對較低,因此工商業用戶銷售電價應低于居民用戶銷售電價,但實際情況恰恰相反。
今年以來,經濟形勢向好加高溫天氣到來,用電需求不斷走高,南方多省份用電負荷高峰提前,局部地區甚至出現用電緊張的情況,這也引起了業內對電力價格機制調整的討論。
今年3月底,申萬宏源證券就在一份研報中指出,隨著新能源占比的提升,電網調峰和消納成本疏導問題成為多項政策文件關注的焦點,或對電價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申萬宏源證券指出,新能源占比提升勢必增加電網調峰的成本,而合理的價格機制是保障電力系統長期健康發展的關鍵;因而,未來有效傳導電網調峰成本,同時通過市場化手段淘汰落后產能,將成為下一階段能源領域工作重點。
今年6月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召開電價工作企業座談會,分析研判了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電價工作面臨的形勢任務,研究討論了下一步深化電價改革、完善電價政策的重點任務。
東吳證券在今年6月10日的研報中指出,從供需關系、現貨價格和補償機制角度來看,電價確實存在上漲的現實依據和理論可能。
東吳證券則認為,儲能和抽水蓄能價格形成機制政策的出臺,表明了未來電改和電價的方向,即風光新增裝機擺脫補貼走向市場化,儲能和抽蓄作為靈活性資源配套有效的市場機制。雙碳目標下,輸配電價格政策必然會做出適應性調整,但針對全行業的電價調整政策大概率不會出現。
中國新能源電力投融資聯盟秘書長彭澎認為,目前來看國內電力價格調整難度較大,工商業電價下調空間已然不大,居民電價調整可能也僅限于三檔電價的調整。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在2011年指定的階梯電價指導意見,居民用電需求被劃分為三檔,第一檔、第二檔分別覆蓋80%和95%居民生活月均用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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