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未授權賣FENDI 4年后終于有了答案
近日FENDI與上海益朗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首創奧特萊斯商業開發有限公司之間的侵害商標權幾不正當競爭糾紛案終于落下帷幕。
這起案件源于2015年9月,昆山首創奧特萊斯商場盛大開業,該公司將9間店鋪租賃給了益朗公司。益朗公司則使用這9間店鋪開始銷售FENDI、LOEWE等奢侈品牌。FENDI公司代理人先后兩次在昆山首創奧特萊斯商場益朗公司經營的FENDI店鋪中購買到了FENDI的錢包,隨后又在商場公眾號上發現FENDI店鋪的信息。
FENDI公司認為益朗公司的使用和首創奧特萊斯的行為是對其商標權的侵犯,兩公司的行為會使消費者產生誤會,認為該店鋪是FENDI公司的直營店或品牌折扣店等,故要求兩公司賠償100萬元。
在一審中法院判決益朗公司和首創奧特萊斯的行為是正常的使用FENDI商標,方便消費者在大商場中購物,不會造成混淆和誤認,屬于合理使用。
FENDI不服審判結果,再次提出了上訴。
在二審中,FENDI提出了新的意見。該公司代理人稱,無論是奢侈時尚品牌還是運動休閑品牌,通常只有商標權利人的直營店和授權專賣店,才會在店招上單獨使用所售商品的商標。而奢侈品與普通商品不同,消費者在購物時享受到的服務和售后服務都是奢侈品消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FENDI公司認為益朗公司所售賣的商品是“平行進口”地,不應以“FENDI”為門頭,誤導消費,而應以益朗公司自己的商號為門頭。
為了證明自己觀點的可靠性,該公司代理人還在首創奧特萊斯廣場抽樣采訪了42位消費者,有60%的消費者認為益朗公司所經營的店鋪與FENDI品牌方有關系,66.7%的消費者沒有看到“EASTDOMAIN”的文字標識。
二審法院一審法院審判的合理性,但也指出,涉案店鋪所為是告訴消費者涉案店鋪的經營者是FENDI。這在某種程度上構成了混淆公眾認知,不正當競爭。
二審法院判決益朗公司賠償35萬元,首創奧特萊斯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二審后,益朗公司便關閉了涉案店鋪。
2021年3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FENDI于益朗公司、首創奧特萊斯三者之間的這起侵權案件做出了最終判決:益朗公司及首創奧特萊斯續賠償FENDI經濟損失和維權開支35萬元。
近年,在中國打贏侵權案的國外奢侈品牌越來越多。此前,英國奢侈品牌Burberry也在起訴中國的品牌Baneberry侵權一案中獲勝。審判法院認為,Burberry的商標和英倫格紋在國內有較高的知名度,所以一開始便禁止了被告Baneberry運營公司使用Burberry的商標。
普發的假貨山寨消費事件、打擦邊球事件,不得不令消費者擔憂。但消費者并不會因此而不購買奢侈品。
央視財經報道中提及,2020年全球個人奢侈品消費市場交易額大幅下降,但只有中國內地奢侈品消費逆勢上漲48%。而到2025年,我國將有望成為全球奢侈品矚目的奢侈品市場。消費者更需要關注商品的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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