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羊毛.一般交易條款修改的歷程
作為購買70%以上澳毛的紡織大國,中國與澳大利亞之間的羊毛貿易舉足輕重。在規范羊毛貿易行為中,《中國—澳大利亞購買羊毛和毛條一般交易條款》已沿用了數十年。但是,隨著羊毛貿易的不斷發展與多樣化,條款的陳舊,細節的繁瑣,讓越來越多的企業覺得,目前的合同條款已不再適用于現代的羊毛貿易。
2010年9月,中澳羊毛工作小組相隔三年再次起航,確定了中澳雙方小組成員和秘書處名單,這是中澳羊毛貿易健康穩定發展的必然要求,也為修改一般貿易條款筑建了平臺與契機。
2010年底,國際毛紡織組織(IWTO)國際條法委員會主席Michael Jackson來到了南京,與中方秘書處進行了長達三個小時的磋商。Michael Jackson先生說他自己對條款修改的認可就等同于IWTO國際條法委員會的認可,只要在中澳之間得到認同,那么經過修改后條款的就必然可以得到推廣使用。新版條款首先在中澳之間推廣,再面向歐洲,慢慢地修正藍皮書中相關條款,推向全世界。這一番話更加堅定了我們修改條款的信念。
2011年4月,中澳羊毛工作小組中方代表召開了工作會議,索來貴先生首先提出要修改現行條款,中方成員達成一致,制定一個切實可行的羊毛標準合同。
2011年5月,中澳羊毛工作小組正式揭牌并召開會議,雙方將標準合同修訂提上了正式的議程,指定相關成員具體負責,限期提出方案。
2011年9月,中澳羊毛工作小組第二次工作會議召開,澳大利亞羊毛出口商協會主席Michael Avery就合同制定、貿易糾紛的解決及仲裁的機制達成共識,一是結合中紡90條款,2000年中澳新標準合同,以及藍皮書,制定更為簡單實用的合同條款;二是組建專門修訂小組,澳方由Peter Morgan負責組織修訂合同;三是建議仲裁條款中如何規定仲裁員和仲裁地點,仲裁時效和仲裁檢測誤差標準。
{page_break}歷經一年的努力,中澳雙方終于踏上了正式修改貿易條款的艱辛路程。本著新版合同條款力行簡潔,與國際相關條款接軌的原則,中方秘書處組織成員研究條款,提交各自的修改意見,由秘書處匯總并搭好框架,整理出一稿又一稿的修改意見,一遍又一遍地提交給澳方秘書處,并將澳方的意見反饋給中方成員。不僅是我們,更多的企業在關注,他們來電詢問修改進展,索取條款的草稿,提前參閱。
2012年年初,中方秘書處特別邀請了南京的兩位小組成員馮偉與王曉萍,在百忙之中就條款的修改逐條研究,反復斟酌,并在假期內完成了修改工作,發給所有小組成員審核。
2012年2月,秘書處特意帶著修改幾輪的條款草稿赴上海,邀請技術型專家黃震庭先生一同研究條款的修改。這是一次革命性的飛躍,探討中,黃老先生提議徹底取締合并批,不僅是為了規范貿易行為,也是為了提升羊毛在加工生產中的質量,保護買家的利益。同時秘書處還把修改稿給羊毛界泰斗應仲藝先生審核。
2012年2月中旬,中方小組受澳洲工作小組的熱情相邀,赴澳訪問,舉行了第三次正式會議上。雙方將一般貿易條款的修改升級為重點議題討論,花了大量的時間逐條研究。在中澳雙方的激烈爭執下,許多條款的細節修改已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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