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部署整治“平臺貸”,叫停違規擔保
在銀行業自查、清理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的沖刺階段,國務院再次作出部署:要妥善處理債務償還和在建項目后續融資問題,并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放貸管理。
2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必須加強對融資平臺公司的管理,一要抓緊清理核實并妥善處理融資平臺公司債務。按照分類管理、區別對待的原則,妥善處理債務償還和在建項目后續融資問題。二要分類清理規范地方政府已設立的融資平臺公司,劃清職能,規范運作。三要加強對融資平臺公司的融資管理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等的放貸管理。四要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
一業內專家認為,當前治理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規范銀行行為應從兩方面著手,一是強化政策性銀行的作用,二是在商業銀行建立包括項目風險、平臺風險和地方財政風險的綜合風險評估模式。
在本輪防控地方融資平臺風險過程中,規范銀行放貸始終被視為核心環節之一。上述專家指出,在2009年以前,地方融資平臺曾以多種融資方式加速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建設。但在此之后,由于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地方融資平臺進入高速發展階段,實際運作中,融資方式變成了以銀行信貸為主,尤其是以商業銀行信貸為主的模式,大量融資平臺也隨之遍地開花。
“許多銀行只顧眼前利益和市場份額,盲目相信地方政府信用,把融資平臺作為優質客戶大力支持,沒有真正重視其信貸風險。”一監管人士近日指出,整個銀行業的平臺貸款僅在2009年就增長了一倍,五大行的平臺貸款在2009年至今的一年半時間內,甚至增長了五倍。
記者從權威部門獲得的一份資料顯示,截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余額達7.38萬億元,同比增長70.4%,占一般貸款余額的20.4%,全年新增貸款3.05萬億元,占全部新增一般貸款的34.5%。
監管部門統計數據顯示,即使在今年一季度,大量平臺貸款仍在繼續投放。今年前兩個月,某省政府融資平臺貸款比年初增長達15.9%,高于其全轄區總體貸款增速(10.4%)。
此后,銀監會開始出重拳規范,明確要求銀行業在6月底前完成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授信業務的全面自查清理工作。同時,要把好進度,確保4月份之前“時間過半、任務過半”,對存在問題的貸款及時采取有效的整改、重組和保全措施。
一地方監管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自查、清理工作展開后,凡是不符合相關規定的,當地銀行已不得再發放貸款。對項目不合規、合同手續不全、風險緩釋不足等有瑕疵的已發放貸款,監管部門要求應采取補救措施,并提出風險化解規劃。
上述專家認為,當前治理地方融資平臺、規范銀行行為,有兩點格外值得思考。一是政策性銀行與商業銀行分別在其中的角色和作用,值得評估研究;二是商業銀行對地方融資平臺的風險評估亟待加強,“既要看項目本身的經濟效益和平臺的總體經營狀況,還要看背后地方財政的風險。”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還強調,要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擔保無效是地方融資平臺的主要風險之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地方融資平臺貸款,地方政府和人大所開具的“擔保函”無效。不過,監管部門一負責人表示,對于存量貸款,原有的地方政府和人大開具的“擔保函”等不宜完全作廢,但對于增量貸款,銀行需在前述基礎上增加新的規范和要求,需要具備足夠財務實力的擔保主體,追加土地資產、優質企業股權等合法足值的抵質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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