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墊宣傳虛假欺騙消費者 家樂福賠錢
11月1日訊 宣傳,構成消費欺詐。記者今天獲悉,通州法院一審判決家樂福應按照“買一賠一”原則賠償消費者。
余先生訴稱,2008年6月30日,他在家樂福通州店購物,看到由北京華康泰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襪不濕”鞋墊,每雙2.5元。鞋墊標簽標注:“能達到干爽除臭,防止腳部疾病發生的效果,面料成分:棉100%”。
余先生稱自己有腳氣,經常需要換鞋墊,因此購買了70雙鞋墊,供自己及家人使用。使用后,余先生感覺鞋墊不像純棉產品,家人也出現腳氣的癥狀。
后經檢測確認,鞋墊成分為:棉51.9%,滌綸48.1%。
故余先生訴至法院,要求判令家樂福退還貨款175元,賠償175元,賠償檢測費200元,賠償誤時費8萬余元。
家樂福公司辯稱,華康泰公司是正規專業企業,該公司從正當渠道進貨,已經盡到銷售者合理的審查義務。
另外,產品包裝上的宣傳內容是對產品特點的一般性描述,并不存在任何宣傳藥用功效的情況;是否違反藥品管理法應由行政機關認定,不屬于法院受案范圍。
家樂福同時認為,鞋墊是耐用商品,原告一次性購買70雙鞋墊,顯然超出正常消費所需,原告不是消費者,無權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提出賠償。
法院審理
法院認為,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
余先生在家樂福通州店購買的鞋墊經檢測遠達不到其商品標簽中宣傳的面料成分為棉100%的標準。被告對產品質量夸大宣傳,以次充好,構成欺詐。
經營者提供商品有欺詐行為的,應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費用的一倍。
為此,法院判決家樂福應返還貨款175元,賠償175元,并賠償檢測費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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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曾從家樂福通州店購買了40雙上述鞋墊的劉女士,也將家樂福告上法院。
最終,法院以同樣的理由認定家樂福構成消費欺詐,按照“買一賠一”的原則賠償給劉女士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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