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賠十”承諾如何實現 便宜貨忽悠了誰
安徽的潘先生為了送禮給親朋好友,特意從浙江某蠶絲被生產企業的推銷員手中購買了10條標明極品100%蠶絲的禮品被,商家承諾“假一賠十”,誰知蠶絲變成了假貨,那“假一賠十”的承諾卻因不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而不能兌現。
近日,浙江省德清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2010年臨近國慶,一位自稱是浙江一家蠶絲被生產企業的極品100%蠶絲”的禮品被,這讓正苦于國慶沒有禮物送給親朋的潘先生很有興趣。
包裝不錯的蠶絲被居然僅售160元/條,剛開始,潘先生還懷疑蠶絲被的質量。但銷售員卻解釋說低價是因為他們是廠家直銷,而且產品有合格證盡可放心,假一賠十。看單位其他同事紛紛購買,潘先生也答應買下10條蠶絲被,但是要求銷售員在發票上寫下“假一賠十”的承諾。
沒過多久,潘先生發現所購買的蠶絲被并不是100%的蠶絲,其實只有被面上薄薄的一層絲綿,而把假貨送人更讓潘先生覺得折了自己的面子。于是,潘先生向浙江省德清法院提起訴送,要求廠家按照“假一賠十”的承諾賠償自己一萬六千元。
對此,賣家認為自己并未欺詐消費者,既然是禮品被就不可能是100%的蠶絲,再說,目前市面上僅絲棉的價錢都已經漲到160/斤左右,一條蠶絲不可能這么便宜,所以潘先生顯然屬于“知假買假”。
經過審理,法院認為,購買假冒產品,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只能獲得商品價格的1倍賠償,如果是食品才可按照《食品安全法》獲得產品價格的10倍賠償。
在法官耐心的解釋下,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潘先生獲賠兩千元,10條蠶絲被不再退還。被告公司也承諾更改產品名稱,并在合格證書中標明產品的真實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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