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企員工,你拿到高溫補貼了嗎?
連日來,全國各地高溫普遍只升不降,“防暑降溫福利”成為眼下的熱門職場話題之一。
規定:補貼最高200元/月
以浙江省為例,2001年,發放標準為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65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55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50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
到2004年,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調整到120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0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95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2007年發放標準又進一步提高,其中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2010年7月,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聯合下發的《關于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標準的通知》里規定:今年6月開始到9月的4個月里,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標準為200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標準為16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標準為130元。
補貼雖然不多,但“拿到手里”是很貼心的。
現實情況:不盡如人意
部分印刷企業員工拿到高溫補貼了,但大多是沒有聽說過,或是“裝了空調就不發了”。他們的理由很簡單,關于各市高溫補貼的通知的依據只有2007年由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通知不具法律效力,沒有罰則,不能作為處罰的依據。”部分企業將此作為不發高溫補貼的借口來搪塞員工。
建議:不妨將高溫補貼寫進合同
高溫津貼是職工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理應成為集體合同的條款,跟員工其他福利捆綁起來。不少企業表示有苦衷,生產成本增加,最低工資上漲,企業有壓力,但筆者想說的是無論企業壓力再大,也不該差這個錢吧。千里之堤毀于蟻穴,相信只有保障了員工福利,才不會動搖企業在員工心目中的地位,才能留住印刷人才,才能使企業在面臨夏日“烤”驗時能夠持續穩定的發展。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